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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梗概:德州平原县有一个落魄的贵族子弟王成,很懒,家里非常拮据,与老婆住在一个家徒四壁的破败房子里。
在一次偶然机遇下,认识了爷爷在世时的狐仙情人。狐仙奶奶有意帮助孙子王成,鼓励他到京城贩卖葛布大赚一笔。结果,由于天气原因和王成的懒惰,错过了卖布的最佳时机而大赔。没脸回家见狐仙奶奶的王成,只好留在京城寻找商机。
经历过一系列的阴错阳差,王成竟因为倒卖鹌鹑而赚了六百两金子,便高高兴兴回家了。回家后的王成,在狐仙奶奶的监督下,勤劳工作,置办产业,最终“俨然世家”。
《聊斋志异》写到经商的篇目有很多,但详细描写经商过程的不多,《王成》就是为数不多的其中一篇。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写经商题材,一方面源于明清之际社会商业氛围的浓厚,另一方面源于其父蒲槃当年曾弃儒经商,使得家境达到“素封”程度。不过,经历明清之际的战乱及子女众多,后来蒲家便家道中落了。所以,对于经商,蒲松龄曾经有亲身的耳濡目染经历,写作经商题材可谓手到擒来。
小说《王成》的主人公山东德州平原人士王成,是个曾经的贵族子弟,其祖父“衡府仪宾”。这个“衡府”即青州衡王府,是明宪宗第七子朱祐楎的府邸,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封衡王,孝宗弘治十二年(1499)之藩青州。清兵入关后,衡王府被灭。《聊斋志异》有多篇小说提到了当年的青州衡王府事件。所谓“仪宾”,旧时专指亲王或郡王的女婿。所以,仅从这一细节可以看出,王成出身显贵,属于贵族子弟。
当然,据此我们也能判定其家贫大约亦源于清兵入关后,大清统治者对明朝皇族迫害所致。像这样的贵族子弟,生性极懒,大约是身为贵族血统的统一弊病,被别人侍奉习惯了。所以王成的生活非常拮据,“惟剩破屋数间,与妻卧牛衣中,交谪不堪”。
就是在这样尴尬的生活背景下,王成迎来了自己的生活转机,他在自己的狐仙奶奶带领下走上经商之路。接下来,我们主要结合与经商有关的小说内容,探讨由此带给读者的相关思考。
第一,经商者,诚信第一。
王成能够与自己的狐仙奶奶相认,就是源于他的诚实和讲信用。
他的日常生活已经非常艰难,妻子以“负败絮,菜色黯焉”示人,家中“败灶无烟”。可是,即便如此,他捡拾到一件“仪宾府造”的金钗后,并没有据为己有,而是寻找失主。凭借这一举动,他为自己寻找到了机会,与自己的狐仙奶奶相认。原来,这一金钗是其祖父留给狐仙奶奶的信物,在如此艰难状况下,狐仙奶奶授意王成夫妻把金钗卖掉,换取一些生活资料。几天后,狐仙奶奶甚至把早年与王成祖父在一起时的一些细软带来,并请夫妻俩卖掉,以资助王成外出做生意。
另外,王成在外因晚到京城而导致货物砸手里只能贱卖时,不仅亏钱,还屋漏又有连阴雨—钱被偷了。身无分文的王成,完全可以通过状告店家的方式来获取一定的赔偿,从而降低自己的损失。别人如此劝他,可他却说:“此我数也,于主人何尤?”他再次表现出其以诚信为重的高洁品质,这不得不令人钦佩。也正是基于他的这一品行,旅店主人“闻而德之,赠金五两,慰之使归”。于是,他的经商之路峰回路转,后来竟与旅店主人成为好友,并在旅店主人的出谋划策下最终通过买鹌鹑而获得了非常丰厚的回报。
第二,经商,不得贻误时机。
在商人的认知里面,有这样的共识:“时贱而买,虽贵已贱,时贵而卖,虽贱已贵。”所以,经商最重要的是把握时机。《王成》中,其狐仙奶奶具有未卜先知的灵验,预测葛布在某个时间段的京城会大卖。于是,她让王成买上葛布到京城去售卖,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宜勤勿懒,宜急勿缓:迟之一日,悔之已晚!”可是,这个依然比较懒散的曾经的贵族子弟王成,尽管谨记狐仙奶奶的告诫,但在路上还是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去赶紧赶路。“中途遇雨,衣履浸濡。王生平未历风霜,委顿不堪,因暂休旅舍。不意淙淙彻暮,檐雨如绳。过宿,泞益甚。见往来行人,践淖没胫,心畏苦之。待至停午,始渐燥,而阴云复合,雨又大作。信宿乃行。”因为下雨,他在路上耽误了两天。结果,就是这两天的耽搁,“将近京,传闻葛价翔贵,心窃喜。入都,解装客店,主人深惜其晚,先是,南道初通,葛至绝少。贝勒府购致甚急,价顿昂,较常可三倍。前一日方购足,后来者并皆失望。主人以故告王”。王成因自己的懒散,贻误了进京城卖葛布的最佳时间。后来,他因不舍得卖,导致市面葛布越来越多、越来越便宜,最后只能忍痛赔本卖掉葛布。
王成做的第二种买卖,就是他嗅到了这样的商机:“适见斗鹑者,一赌辄数千;每市一鹑,恒百钱不止。”此时的他赶快跟店主朋友商量,并很快购买了一批鹌鹑,准备到市面售卖。后来,他的鹌鹑竟然不知何故,仅剩一只。结果,店主朋友帮其发现了另外一个商机:“此似英物。
诸鹑之死,未必非此之斗杀之也。君暇亦无所事,请把之;如其良也,赌亦可以谋生。”王成在鹌鹑这一事上,两次均未贻误时机,结果他用这只仅剩的鹌鹑赚起了钱财,“半年许,积二十金”。接下来,他还有一次抓住了时机,带着自己英雄的鹌鹑到王爷府中去斗鹌鹑。因为,他们听说王爷会把得胜的鹌鹑重金买下。最后,王成的鹌鹑接连赢了王爷府中最勇猛的鹌鹑,成为善斗王者。在王爷的不断催问下,仅这一只鹌鹑他就获得了六百两金子的高额售价。基于此,我们认为,王成在贩卖鹌鹑这单生意上能获得巨大成功,与他能够抓住三个时机果断行动有重大关联。
第三,经商要学会给合作者让利。
在合作经商中,任何一名参与者均为利而来。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利润,相信任何一个参与者都不可能与你有再次合作的可能。买卖双方也是如此,购买者若把出卖者的利润全部压榨干净,估计出卖方很难会在后续的卖出行为中与之前的购买者进行再次合作。基于此,我们常常认为,在经商关系中,合作者往往是善于互相让利的伙伴关系,合作伙伴也就应运而生。
在小说《王成》中,主人公通过做鹌鹑买卖,最后赚了一大笔钱。
此时的王成,并没有独吞,而是想到了一直给自己出谋划策的旅店主人。小说是这样描写他与旅店主人交涉的:“成归,掷金案上,请主人自取之,主人不受。又固让之,乃盘计饭直而受之。”王成非常大方地与合作伙伴分享,让旅店主人随便取。旅店主人也是君子,只是计算并结清了王成住旅店的费用。
第四,若有鞭策,经商易成功。
犹太商人有一条商业潜规则,一直被奉为圭臬,即马蝇效应。犹太人总结,懒惰的马因为马蝇叮咬,反而会精神抖擞。所以,马在有了马蝇后才会跑得更快,不管他是多么懒惰的马。在笔者看来,亲友的鞭策和竞争对手的存在,就是马蝇效应的制造者。
在《王成》中,王成能够取得成功,“良田三百亩,起屋作器,居然世家”,“过三年,家益富”,都是源于他的狐仙奶奶对他的无尽鞭策。从一开始贩卖葛布时的千叮咛万嘱咐,“宜勤勿懒,宜急勿缓;迟之一日,悔之已晚!”再到其贩卖鹌鹑获得六百两金子回家后的,“妪早起,使成督耕,妇督织;稍惰,辄诃之。夫妇相安,不敢有怨词”。
综上,从小说《王成》中,我们读到了一个懒散的落魄贵族公子的成长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正是由于其自身品格中的诚信光辉,还有后来的不贻误时机,以及愿意同合作伙伴分享利润的特质,再加外力的不断鞭策,最终使他变得不仅勤劳而且重新回到了“居然世家”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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