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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养剑葫(第2页)

直来直去。

这就是风雷园刘灞桥的本性本心。

陈松风满脸苦涩。

老管事低下头喝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陈对愣了一下,微笑道:“有道理。”

这下子轮到刘灞桥有些不适。

陈对把手中籍书放在桌上,打算出门透透气,薛管事当然要尽到地主之谊,只不过被这位陈氏女子婉言拒绝。

陈对走出衙署偏厅,站在走廊里往远处望去。

衙署大堂外有座占地不小的广场,有一座牌坊正对着大门,写着一个大大的古体字,山岳的岳,上丘下狱。这并不罕见,每一座世俗王朝和邦国都按律,在辖境内敕封五座山为五岳,东南西北中,山门必然会有开国皇帝御笔亲题的两个字,那个榜书岳字,也必然是以古体写就。

后世文人骚客和修士仙师,对此解释千百种,至于真正的缘由,恐怕早已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中。

陈对看到一大一小两个背影,坐在牌坊的白石台阶上窃窃私语。

她犹豫了一下,缓缓行去。为了落下一个偷听的嫌疑,陈对在走上两人身后台阶的时候,就故意轻轻咳嗽一声,不曾想两人一个说的起劲,一个听得认真,仿佛对陈对的出现浑然不觉。陈对对此也不以为意,她大大方方坐在台阶的最远处,虽然她闲散随意而坐,但是坐姿无形中散发出来的韵味,仍然给人一种端正感觉。

一大一小,用的是东宝瓶洲的正统雅言官话,陈对听得懂,否则她也不会来到这座小镇,只不过说起来比较生涩,所以与陈松风刘灞桥一路行来,就很沉默寡言,当然她不想说话的主要理由,还是觉得跟陈松风刘灞桥说不到一块去,不愿意开口。

刘灞桥表面上玩世不恭,但骨子里专注于剑道,看似有趣其实乏味,陈松风则一心重振家风,看似质朴其实多思,两位所谓的东宝瓶洲顶尖俊彦,都跟她不是一路人。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是如此。

少年瞥了眼约莫比自己大十岁的女子,印象实在一般。

陈对安安静静坐在那里,没有开口说话的迹象。

不过之前惊鸿一瞥,发现小女孩捧着一只光泽晶莹的翠绿葫芦,陈对眼光何其老辣,一看就知道不是俗物。

衣衫富贵的少年和瓷娃娃似的精致小女孩,正是泥瓶巷宋集薪和正阳山陶紫。

宋集薪之前和宋长镜去李宅慰问,一眼看到小丫头就喜欢上了,因为他从小就喜欢精致华美的事物,粗犷质朴之物,则不入法眼。陶紫也对宋集薪很有眼缘,两人莫名其妙就成了好朋友,关键是年龄悬殊,还能聊到一块去,宋集薪甚至都没觉得自己敷衍应酬,以至于他最后请求叔叔宋长镜强行让李家放行,带着陶紫来监造衙署这边玩耍,宋集薪不管李家人如丧考妣的凄惨模样,牵着小女孩的手离开了李宅大门。与此同时,让人捎话给小宅里的婢女稚圭,让她找出箱子里的翠绿葫芦,送给了陶紫当见面礼。

小女孩跟宋集薪亲昵得很,撒娇问道:“搬柴哥哥,你刚说到了十二种牌坊里的学宫书院坊,我来这里之前,听爷爷跟人聊天的时候说起,你们大骊的那座山崖书院,如今混得很惨啊,你知道他们山崖书院的牌坊上写了啥吗?”

因为宋集薪名字里的后两个字,陶紫给他取了个搬柴哥哥的绰号,宋集薪对此无所谓,此时不再关心那个外乡女子的去留,低头对小女孩笑道:“不知道啊,我这辈子还没走出过小镇子,书读得也不多,跟你聊了这么久,肚子差不多已经掏空啦。”

小女孩叹了口气,“不知道猿爷爷在外边找人找得怎么样了?”

宋集薪笑了笑,低头拍了拍锦袍下摆,那一刻,眼神复杂。

远处陈对突然柔声问道:“小姑娘,你这只葫芦会不会在某些时候,自己发出声响?”

小女孩转过头,双手高高举起葫芦,笑眯起眼,炫耀道:“是搬柴哥哥送给我的呦。”

答非所问。

陈对只得一笑置之。

宋集薪随口说道:“每逢雷雨天气,会嗡嗡作响。”

陈对点头道:“果然是养剑葫。”

宋集薪有些疑惑。

正阳山小女孩争先恐后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们家就有三只养剑葫芦,我爷爷有一只,灰不溜秋的,丑死了。太白峰的刘爷爷那只最可爱,小小的,巴掌大小,嗖嗖嗖,会飞出几十把小飞剑。苏姐姐那只不大不小,紫金颜色,可惜苏姐姐平时不太愿意拿出来,我求了好多次才摸了摸,苏姐姐很快就藏起来啦。”

陈对解释道:“小丫头,你可不好埋怨你家苏姐姐,紫金养剑葫,在养剑葫芦里十分稀少罕见,可以排入前三甲,估计整座东宝瓶洲,也就她手上那么一只,而且紫金葫芦相比其他养剑葫,虽然养剑极优,但缺点是太脆,很容易被利器磕破。”

陶紫重新抱住翠绿葫芦,“那我这只呢?”

陈对笑了,“也很珍贵就是了。”

小女孩扯了扯宋集薪的袖子,怯生生道:“搬柴哥哥,你要收回去吗?”

宋集薪揉了揉小女孩的脑袋,满是宠溺眼神,哈哈笑道:“别说是这只小葫芦,就算我手上还有,也愿意一并送给你。”

陈对想起一桩趣事,说道:“相传历史上,天材地宝楼有一次举办拍卖,最后压轴之物,正是一棵从未出现过的养剑葫芦藤,上边结有六个小葫芦果子。据说是道祖在成仙之前,亲自在咱们这座天下种下的幼苗,不知道过了几千年,才结出那一串小葫芦,大小不一,颜色各异,十分神奇。”

宋集薪由衷感慨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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