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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莹与莱斯(第1页)

“呀~~~~”

一阵女性的尖叫声从苍岚学院的武斗校场中传来。

此时还在上午,太阳升起不久,带走了秋季的雾霭和寒冷。

武斗校场内,站着男男女女不少学生。本来应该在各个地方练习的他们,却不自觉同时停下,围站在周围,将视线投射到校场中的两个人身上。

女性们的视线大多集中在那位手握骑士剑的男生身上。

“哇~~~莱斯殿下~~~!”

能够得到在场美女们集体喝彩的必然不是孟浩然之流,而是相貌英俊、头脑聪明、绅士风度的当代皇家天才——古德劳斯·莱斯。

今天的莱斯没有穿着华丽的骑士服,而是一身淡灰色的紧身服。紧致的材质完美包裹了这个年轻身体,同时勾勒出了他成熟强大的一面。随着激烈运动而展现出来的肌肉线条,时而停下大口喘气时胸膛的起伏。

这些无一不对周围的女性产生极大的杀伤力!

此时他握着骑士配剑,微微流汗,谨慎地注视着对面的人,他的对手——

黄金猪剑,古德劳斯·莹。

虽然拥有同样的姓氏,但其实两人没有丝毫血缘关系。莱斯是苍岚皇室的旁系血脉,而莹不过是被国王授予的姓氏,不具有世袭权。

但是这更能衬托她的本事,不是吗?

当然,在场的大部分男性将视线聚集在这位“入室”强者身上的原因,可能与她的身份实力无关,而是基于她本身。。。

与莱斯对应,她一样穿着一身红色的紧身服。据说是因为红色醒目,可以让莱斯更直观地观察到对手的动机。

一米七的高个子,扎成单马尾的一束金发堪堪过背,让她挺拔的身子更显高挑。更强大的是这身紧身服下曼妙的身姿,虽然不算丰满,但绝对算得上凹凸有致。红色的线条更增添成熟的诱惑,在场男生的目光很难从她身上挪开。

她面色淡然,对于周遭的环境视若无物,手持一柄金色长剑,与莱斯杀得有来有回。

这就是莱斯殿下每天早晨亘古不变的剑术训练。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剑术大师,全帝国用剑第一人——莹”

人群中,有一位女性,她的视线不集中在莱斯身上,而是对两人的战斗过程关注不已。她就是穿便装的夏洛特公主。

今天的夏洛特同样没有穿那身公主服,而是换了一身羊白色的长袖加上灰白色的裙裤。肩上搭着披肩,挂着单肩链式包。头上带着一顶黑白的宽大帽子,压得很低,将上半张脸都压住了。

而身旁的孟浩然更是换上了目前最贵的衣服——衬衫西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做发型的缘故,看上去不是西服拔高了他的整体形象,而是这个人拉低了西服的整体感官。

俗话说得好,既来之则安之。

既然已经来这里了,自然要好好观摩剑术。不然自己当侍从这件事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右手紧紧握着手里那柄青灰色的剑,孟浩然仔细盯着场上的两人,几乎忍不住用神之右眼来看了。

场上的两人剑光缭乱,剑刃碰撞摩擦的声音此起彼伏。刺、撩、斩、拨、挑。。。。。。各种技术被熟练地运用,此刻的剑,仿佛成为了两人身体的一部分!

看着看着,孟浩然不知不觉融入到了人群中,随着两人的对拼不断变换表情。

在一阵势均力敌的对拼后,两人停下手,开始休息。而莹手里握着剑,开始进行点评:

“你的基本功已经很扎实了,无论力量、速度、反应力,都达到了合格的程度。接下来的课程,我就开始教授你如何使用‘附魔剑’,以及灵力外放。”

话音一落,莱斯本人还喘着气,没来得及反应,周围的人却先炸开了锅。

此刻不仅仅是女性,就连其他“欣赏美景”的男同学也纷纷一怔,对莱斯瞠目结舌。

附魔剑、灵力外放?!这已经是将剑术和灵法结合在一起的高级剑术了!要达到这个层次,首先得在剑术和灵法两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准才行。。。。

只不过十二岁的年纪,就达到了剑术灵法双成功?而且现在还准备突破这一层次,成为“灵剑士”!?

对在场多少男生来说,灵剑士就是最为向往的职业,因为这个职业结合了最帅气的剑士法师两职业,可谓是近战法师中人气最高的一个了!

多少人直到毕业突破“登堂”,也没能成为灵剑士。而眼前这个人。。。。。。这个天才!竟然在一年级的时候就开始触摸这个目标了?!

难驯  离婚后豪掷千亿,前妻跪求我原谅  人在技校,为了毕业制造光刻机  重生归来,真千金团灭户口本  我都看到了  《纪筱星陆衍》  拒当总裁的舔狗后,她被辞退了  重生之完美人生  令月顾景轩  盛太太流产,盛总手抄佛经三千遍  公主命  开局发明核反应堆,鹰酱阻止回国  偏执时少,你娇妻重生来疼你了  休夫当天,冷王在门前跪断腿  榻上娇,冷戾王爷日夜轻哄  下山后,全城第一美女求试婚  执炬之年  一夜情深:小可怜成了霸总的心尖宠  拒当舔狗后,厉总哭红了眼  军婚甜蜜蜜,兵王他不撒手了徐子矜陆寒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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