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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第3页)

锦书睁着眼睛看了又看,就算是坐下来吃晚饭的时候也频频看向外面。

幼时最喜欢在下雨时端着凳子坐在外面看从檐顶落下来的雨,风吹过来都有草木香。

而自己的亲人……

锦书的目光划过他们,尤其是对自己又爱又恨常常骂自己“小混蛋”的固执的祖父,再见时那头上的白发会不会又多了呢?还有自己真正混蛋爱与自己互呛的弟弟,也不知道他大婚的时候自己可不可以回来。

马车已经备好,她的亲人都一一送到门外,锦书最不善处理离别,鼻子都红了还是要躲在则宁身后挡着不让他们看见。

跨上马车后才忍不住挑开帘子往后看那个屹立在街道中央的太傅府,直到马车拐了弯看不见了。

锦书再也忍不住,抱着则宁的手臂细细抽噎,则宁摸摸她的头,没有打扰她。

他会对她好的,这话说了两次了,没有必要再说第三次。

作者有话要说:  啊又日完一个万耶!我还是挺有潜力的对吧

第67章

好一会儿小姑娘才从则宁袖子里冒出头来,鼻尖都是微红的。她一看到则宁衣料上明显的水渍,都不好意思抬头看他。

马车驾得平稳,本来依偎自己的妻子想往一边坐坐,还未拉开距离,则宁的手就搭在她的小肩头,女子纤细的身体就好像全都被笼罩住。

这个动作太亲密了,就算在密闭的马车里没有其他人,锦书都觉得害羞。

她以为夫妻就是这样相处的,在人前相敬如宾,在私下里举止更加亲密,君子也不能免俗。就像则宁这样,纵然在外头人都说他脾气不好也不近人情,可是在自己这里,确实反差如此之大的一副模样。

直到她后来她才知道,有许许多多的夫妻关系都近于冰点,就算没有这般恶劣,也普通陌生人一般。还没有普通平民百姓寻常夫妻来得快活。

这当然是后话,刚刚则宁把手搭在锦书肩上的时候,她下意识地蹙眉。则宁发现了,问:“怎么了?”

锦书咬唇羞愤:“疼!”

则宁一愣,看着怀里面布红霞的女子,不明所以。

锦书横了他一眼,把那只大手拿下去后就不再理他。

他都不知道,当昨天起床后看自己肩头上密密麻麻的血印子的时候有多绝望,就算再柔软的布料,一摩擦上去就丝丝地疼。他牙口也太好了。

则宁碰了一鼻子灰,不过也没在意,他凑过去问:“你都与你母亲说了什么?在你那小院子闷了一下午,我去找你你都没发觉。”

锦书一下就想到母亲问的让人害羞的问题,但很快被她拍飞。她语气不阴不阳:“能说什么,还不是要我做好你妻子,时刻督促你恪恭勤勉勤于朝政不要沉迷美色。”

这话说的意有所指,说得她自己都气闷,则宁也哑然失笑。

皇后一直都疼爱锦书,每每去请安都能带回一连串的赏赐,锦书自知自己没有什么好东西回报,想来想去也只有自己院子里埋了三年的桃花酒了。

她亲手酿的酒,一手酿酒的本事还是在外公那里学来的。外公是西都有名的豪放文人,年轻时不拘小节斗酒百篇,人生得好看文采也风流不乏傲骨,引得不少怀春女子心生向往,只可惜放荡不羁不适合官场,娶了外祖母后才突然间收敛,就像是浪子回头,一间花间小院儿都足以自乐。到现在西都的老人还经常拿外公年轻的时候调侃。

她那个时候母亲带她回西都,自己执意不离开,幼时因为年纪太小不放心,那时年纪稍大些,还有外祖母在母亲耳边叨叨,母亲才同意自己才留下来在外公的院子里住了两年。

她真的好喜欢外公的花间小院儿,还有祖父萦于胸臆间的阔达与风流。不同于盛京礼教森严,走一步路都会有人挑刺。在这里外公和外祖母从来都不拘着自己,也不把自己当小孩儿,教自己吹箫和酿酒,对着她在偷偷买回来的话本子上的批注都笑得开怀。

外公酿的酒尤其好喝,因自己年纪尚小,所以一个月只能碰一点点,这是外公唯一不让步的一点。她学了两年才学到外公的精髓,已经让自己欣喜若狂了。

成亲那天她担心那群人照顾不好这几坛酒,所以直到今天才挖出来。

品酒一道不仅只有文人雅士才热爱的,就算是深宅里的贵妇人在闲暇小聚中也会小酌。本就是雅事,就是希望皇后娘娘不要嫌弃。

则宁也注意到被搬上车的东西,他咬咬牙:“好哇你,我对你这么好,你居然还藏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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