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唔唔唔……”
沈白坐在地摊后面支起的座椅上面吃着烧烤摊老板刚端上来的烤生蚝。
这边的生蚝个头大并且肥美,而且生蚝还是挺新鲜的那种,烤的恰到好处的生蚝加上本来就很好吃的蒜蓉酱……
我的天,沈白都没忍住。
在沈白吃完了已经烤好端上来上来的那十个生蚝以后又要了二十个生蚝。
十个先在小摊这里吃完,十个打包带回家给芙宁娜尝尝他们这边夜宵的美味。
沈白在等待烤生蚝的过程中,将目光放到了手上,已经打包好的各种小串上面。
沈白咽了咽口水,最后还是没有忍住这些食物的诱惑,最终颤抖的拿起了一根烤面筋。
芙芙,对不起啊,是这面筋他诱惑我,我被它诱惑了,没有办法抵挡住它的这股诱惑力。
是面筋先动手的,不是我先动嘴的啊!
沈白美滋滋的吃着烤面筋,又拿出几根小串儿,还有鸭肠。
在将这些打不好的袋子里面那些小串儿都给吃了有一半的时候沈白点的十个在这里吃的生蚝以及十个打包带走的生蚝都放到了他这边。
“谢谢啊……”
沈白吃的满嘴流油,得,今天晚上好不容易自律开始的夜跑,都已经跑了这么长时间,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了,现在好了。
直接是一朝回到解放前。
沈白风卷残云的将端上来的十个生蚝给吃完了以后提起另外那十个已经打包好的生蚝以及手上提着的,剩下的那些小串儿往家里面赶。
回家的路上,他竭尽全力的让自己不要去在意手上的那些东西。
也还好,现在是晚上天比较冷,周围的冷空气让他的脑袋也算是清醒了。
沈白在回去的路上倒是没再对手上的那些东西动嘴。
回到家以后沈白先是把手上的东西都放到客厅的桌子上,然后就到卫生间里面将嘴上的油给洗干净。
“唔唔……沈白,你回来了?嘶……什么味道?好香啊……”
芙宁娜一直就坐在卧室床上看小说,听见客厅里面出现动静,穿上拖鞋就出来看情况了。
刚走到客厅里面,就闻到客厅里面传来一股很香很香的味道。
“啊……”
沈白从洗手间里面走出来。
“我在外面夜跑的时候看见一家烧烤摊那卖的东西还挺香的,就想着你可能会比较喜欢吃,就买了一些回来……”
沈白说着打开袋子,还有那个装烤生蚝的盒子。
“就是一些简简单单的烤肉,加上了我们这里的一些秘制调料,反正就挺香的……”
芙宁娜看着桌子上那些虽然知道是烤肉,但是从来没见过的类型,只感觉很是新奇。
拿起一串面筋,很是好奇的看着这东西。
“这个东西是什么?以前好像从来没见过……”
沈白看着芙宁娜手上拿着的和面筋解释起来。
“啊,这个是烤面筋,面筋就是那种做馒头的时候发面时的面团直接在水里面将面团再揉上一遍以后留下来的产物。”
怎么遍地是我前男友 末世团宠:娇滴滴小美人被宠野了 第一位传奇驯兽师 作者之下我无敌,作者之上一换一 九洲爷,景姐又欠大佬们钱了 时空回笼 我靠编剧发家致富 华娱:我不是姐控 离婚后,我被军官弟弟诱爱成瘾 星铁:变身后成为云上六骁 乡村二流子 重生1920之时尚女王 反派你别慌我是摆烂选手 百界之少年初行 穿进异世后走上人生巅峰了 末世:疯狂种植物成为最强 重回1988之IT女王 七零之从高考开始 穿进二百人男团中 开局不过圣人,徒弟成仙我已成神
叶云,本是一小小的外卖员,却因为自己没钱,女友为了钱跟别人跑了,自己也被疯狂羞辱。幸好获得万界外卖系统,从此送外卖可以获得李逵的怪力,送外卖可以获得全球限量跑车型摩托。从此叶云开始骑上了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开始去外界送外卖到处装逼的旅程。...
一朝穿越,她从杀伐果决的女特工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国公主。被贬低,看不起,被冷藏,人生一落千丈。破案,她初露锋芒。练兵,她霸气侧漏。自此,人生走上巅峰。可,身后啥时候多了个大将军做尾巴还甩不掉了?轩辕墨姑娘,欺负了我是需要负责的,你不知道?离若负责?没门,大不了让你欺负回来!...
全能大佬盛姒继承了祖传的农场后意外穿越成了农家恶婆婆,糟心的是他们正在逃荒的路上,没吃没喝。盛姒倒是不怕,列祖列宗保佑,随身农场良田百亩,瓜果飘香,吃喝是不愁的。可头疼的是一群不省心的儿女。大女儿唯唯诺诺,被夫家厌弃。大儿子重男轻女一心想要生个儿子。二儿子两口子加起来一万个心眼子。三儿子傻,四儿子哑。小女儿刁蛮任性,眼瞎心盲死活要嫁给个渣男。倒霉的盛姒也有运气不错的时候,意外救了个男人,居然是个神秘大佬。面对穷追不舍的男人,盛姒表示咱俩不配。许望安微微一笑你是女人,我是男人?怎么不配?你克夫,我克妻,天生一对,天造地设,天长地久,天天在一起...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