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毕竟这一群考生是经过大浪淘沙淘出来的。
有些人虽然在山上的表现不尽如人意。
但是女帝的问题,他们大多数也能对答如流。
这让女帝还是比较满意张远这次主持的科举。
女帝也将这些人的面庞一一记下,以后这些人,当什么官,女帝心中也有了数。
时间一晃就到了中午,女帝站起身。
“各位,今天就到此为止,朝廷还有很多大事需要处理,我们就先回去吧。”
女帝自然也不会去挑明放榜的事情,免得节外生枝,这事直接交给吏部就可以。
落梦雪此刻也用一种赞许的目光看着张远,低声说道。
“不错,这次科举选拔的人才朕很满意,特别是那两个姓王的,朕记住他们了,以后会好好重用。”
张远嘻嘻一笑。
“都是托了陛下的英名。”
女帝点点头,便带着一众文武回宫。
一众文武百官随行,女帝下山的时候,刚想坐上鸾驾。
就在这时,从人群之中突然跑出一个人。
这人也是个秀才打扮,但是很显然,这次他并没有上山的资格,而是一直徘徊在山脚。
似乎就等着女帝和百官们下山。
这个秀才就开始把身上的长袍脱去,露出了全身的雪衣,头上还扎着白绸。
嘴里高喊。
“冤枉啊,陛下,东圣娘娘。”
一边喊一边跪向前进,手里还高高举起一张纸。
这个突来的情况,可把在场所有人惊的不轻。
特别是平西王,见有人拦住鸾驾,立刻神情变得有些紧张。
所有的禁卫也开始向女帝靠拢。
姬瑶一边指挥禁卫保护皇帝,一边指挥人,想要将带头闹事的人抓起来。
“好大的胆子,竟敢捣乱圣驾,来人,把人给我抓起来,押入大牢。”
然而那个秀才脸上却是没有丝毫害怕。
“陛下,云州大灾,求你救救云州百姓,救救你的臣民吧。”
张远看见这么戏剧性的一幕,有些不确定的喃喃自语。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告御状?”
女帝也听见有人喊冤,原本想要上车撵的身子停了下来。
看向那个秀才,拼命向自己闯过来的神情,女帝皱了皱眉。
“把人给我带过来。”
几个禁卫只得把这个秀才,押解到了女帝面前。
这个秀才打扮模样的书生,见了女帝赶忙跪地磕头。
“陛下,东圣娘娘,求求你,给云州百姓一条活路吧。”
不知道为什么,听见这个秀才提起云州,百官当中,有人脸色微变。
穿书后,恶毒女配携带空间发大财 夫君娶平妻?我转身嫁清冷世子 重生八零纨绔老公求我宠 走向辉煌 开局离婚:一首后来唱哭全网 这个异界烟酒缭绕 丧尸们快升级你们太不经打了 女婿,你太强了,饶了我吧 大唐小说家 万道天尊 几度梦回三国之梦醒时分 重生主母手执刃,侯府满门上西天 我在大秦发展高科技 天残殇 【快穿】我替炮灰找场子 热火骚动 修仙:从在炼器铺当厨子开始 无敌神飙 龙虎运掌诀 打赏女主播,我能无限提升修为
一穿越就成了孩儿他妈,还是个下堂妾?有没有搞错,她才十八。看在这娃娃可爱又可怜的份儿上,她云思雨认了,养他好了。又闻某王驻守边疆五年未归,竟是因为当年上了她恶心走的?这不能忍,她这么可爱,必须要为自己正名!...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每日四更,暴烈爽文!)一场核战,让人类迎来了进化的盛世!血脉等级越高,就越强!少年莫天,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血脉,化身大肌霸,一路杀杀杀!你跟我讲理就讲理,不讲道理直接打爆你!金刚不坏血脉第一次返祖第二次返祖第N次返祖,盘古血脉!(杀伐果断,极道横推流,不圣母,非喜勿进)...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时代是虚构的皇朝时代,地点是龙统帝国。以打地下黑拳为生的十七岁少年云鸩突遭噩耗,相依为命的义父被一种称为龙机的人型战斗机体害死,而龙机正属于当今帝国皇室所有。立志于复仇的云鸩却很快发现自己和皇室存在着血脉上的关联,他是皇室流落于民间的第11皇子,但在内心,云鸩的身份认知还是那个民间少年,他不想让义父白白死去,想向罪魁祸首的皇帝复仇。但龙统帝国强大无比,实力上的差距使得云鸩无法尽快达成目标,他不得不表面上认可了自己皇族子弟的身份,虚与委蛇之下参与进由皇帝制定的帝位继承人竞争游戏,他打算由皇族内部推翻皇权!复仇者与帝位候选人的双重身份使得年轻的云鸩挣扎于多面角色带来的矛盾冲突中,经历痛苦喜悦成长抉择,一步步重新塑造着自己新的人生使命PS龙机就是动漫里的机甲,这个龙字只是代表皇族,不是说机体外观必须复合龙的形态。...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