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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外沿的周村是座不大的村落,由于少有外人出现,谢阮带着一大群人过来,村民就全都跑出来瞧热闹,一时之间,四面八方都闹哄哄的。
谢阮一行也不理会这些探头探脑的家伙,在贼曹尉的带领下,径直来到了死去老者的院内。
这是村落里的一座寻常独院,因住户贫穷,家里只有一间土房外加一个牛棚。确认老者的尸首已在村中弃屋暂时收殓,李凌云便让谢阮派人把尸首弄过来,自己则抬腿进了牛棚。
虽已牛去棚空,但牛棚里留下了满地蹄印。将牛棚里的蹄印与之前泥路上留下的蹄印对比后,李凌云确定,这家丢失的耕牛就是灭门案中运送宝箱的脚力无疑。
此时死者的棺材也被抬了回来。把看热闹的村民驱散之后,李凌云就在院中开棺验尸。
因天气炎热,棺材还没打开就冒出了极臭的腐气。谢阮压根没敢往前凑,拽着明珪躲得老远,眼看着李凌云穿上一件怪模怪样口袋一般的外衣,嘴上捂着一大块不知材质的厚布,一脸无所谓地走到棺材前,伸手在里面迅速翻动起来。
这边厢,李凌云飞快地用尺子测量着老者身上那唯一的伤口。接着,他又小心拨开皮肉仔细观察,果然在创口内发现了一点独特的东西。
一阵又一阵的恶臭不断飘来,憋气憋成大红脸的谢阮总算等到李凌云起身朝他们走来。
“死者身上只有一个伤口。”李凌云一把抓下脸上的东西。谢阮无心观察他手中的是什么,面色难看地忍着臭气朝后退了退——现在的李凌云,闻起来与那腐尸也没什么区别。
“一个伤口?”可能是在大理寺待久了,明珪对尸臭味的反应不是很大,倒是对李凌云的说法颇感兴趣。
“老者是被人用枪刺死的,枪头呈三角形。大唐百姓一贯很少用枪这种兵器,因为枪只能刺于一点,所以十分难学,不下一番苦功夫是很难练成的。军中倒是常有用枪的。”李凌云思索片刻,“凶手只怕是个练家子。”
“用的是什么枪?”明珪问,“据我所知,市面上常见的枪有钩枪和锥形枪两种……”
“从老者致命伤的伤口深度可推测出,那凶手用的是锥形枪,这种枪的枪头有一个锥体,打磨难度较大,但比较容易穿透人体。”说到这里,李凌云摊开手掌,“还有,我在伤口里找到了这个。”
李凌云的掌心里是一根红色细绳。
“这是……”明珪见之挑眉。
“是枪头装饰的红缨。可见这把枪平时一定很醒目。锥形枪价值不菲,就算是在军中,也只有领队持有,一方面可做兵器,另一方面,走在队伍前端时,素以红缨为记,鲜艳夺目,便于引领众人。”明珪沉吟起来,“这人既然武功不凡,而且还能带领他人,只怕来头不简单。”
“院中发现了一些鞋痕。这村中全是农人,即便村正[1]训练了一些人在村中巡逻,他们穿的也不过是草鞋而已。所以我先排除了草鞋鞋痕,那么剩下的就可能是凶手的足迹,尤其是牛棚附近……我刚才看了一下,有几处鞋痕与灭门案现场的鞋痕极为相似。”
李凌云继续道:“这些凶手所穿并非官靴,长期步行,鞋底磨损极为严重。若非官兵,那么民间能有此特征,又持有尖枪、修习枪技的,便是走镖之人了。镖队中,一般都是镖头手持红缨枪走在前头,以警示马匪、山盗。由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揣测一下,凶手会不会是王万里平时为了护送财货聘请的镖师呢?”
约莫是忍不住好奇心,谢阮还是捏着鼻子走了过来。“听说王家平时接触的镖队很多,我们如何分辨具体是哪家呢?”
明珪思索道:“能杀人、抢牛、制造灭门惨案,这是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说明这帮人必定对王万里一家知根知底,一次就要把王万里的钱财全部夺去。可是外人又怎么知道王万里到底有多少钱财?单说主人房中的那个密间,就不是外人能摸清楚的,可见作案之人与王家的关系非同一般。”
李凌云点头赞同。“不错。运送货物,尤其是在犯下大案时,一般以马车或者驴车代步最佳,可以快速逃脱。而牛车行动缓慢,凶手大多弃之不用。可这帮人竟不惜杀人也要抢一头怀孕的母牛,可以看出,他们早就想好了退路,对脱逃有成算。不提前做计划,必定无法如此滴水不漏。从老汉被杀、牛被抢这件事来看,这个案子他们已谋划了很长时间,绝不是突然之举。”
明珪想了想。“不管怎样,都必须找到赃物。那刘氏说宝箱中藏有巨万钱财,硕大无比,定是相当显眼。然而新安县一听到案发的消息就让人四处封路,在官道上也拦车查探,都未查到宝箱下落,又是何缘故?”
“这里属于京畿范围,河南道内有东都洛阳在,道路通达宽阔,如果出现抢劫杀人这种恶性案子,在洛阳境内,依靠驿道便可一呼百应。”谢阮面露鄙夷,“那些贼人跑得再快,也未必能逃出洛阳,所以他们才不用行动迅捷的马或驴,反而用了牛,必是早就想好了要怎么遮掩。某看新安县那群贼曹尉怕是早就已经把人给放脱了。”
“那……他们又要如何遮掩?”明珪陷入思索之中,“发生这等大案,用来送货的车肯定会被守卫查看,遇到不易翻查的,比如炭柴车,还要用刀矛捅刺,很难掩蔽宝箱形迹。”
一旁的贼曹尉听得抓耳挠腮,转头问李凌云:“李先生,帮人帮到底,你说那些凶徒究竟会用什么方式遮掩?”
“我觉得明少卿已经想到了。”李凌云看向明珪,挑起眉毛,“修道也好,行医也罢,你既然在大理寺任职,对此必然心中有数吧!”
“大郎这是信我,还是要故意考校我呢?”明珪笑笑,顿显成熟男人的魅力。他对听得一脸费解的谢阮道:“由我略提一二,三娘也一定能猜到。你想过有哪种车,大家是绝不会用刀砍、用矛捅的吗?”
明珪话音未落,谢阮恍然大悟,满面兴奋地喊叫起来。
“凶事车跟秽物车。”可刚说完,谢阮又陷入迷惑,“二者之中又会是哪个呢?”
李凌云不咸不淡地道:“县城比不上东都洛阳,百姓虽住在城里,但很多人城外有田地,需每天外出耕种。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城里的屎尿秽物大多由本家运去种田,小小县城,有几个需要用大车来运送的大户呢?就算是县里用的秽物车,也不可能大得装下四个宝箱。如用这个法子,必会被守卫的卒子看出蹊跷来。”
“你这么一说,那就只剩下凶事车了,棺材做多大也没人管,只当是特别有钱罢了。再说送棺材外出落葬,没有人会主动开馆,谁也不喜欢触霉头、不吉利的事。不过,赤县城中夜里虽管得没有东都严,但也要敲静街鼓[2],有街使按时巡查。”说到这里,谢阮兴奋地搓搓手。“贼人夜半劫掠,只能把车藏在角落暗巷,绝不敢行入大道,所以,他们肯定要等到第二天天亮,才会以办凶事为名,驱赶牛车离城。”
明珪连忙接上她的话:“然而这个时候,王万里已经被杀,按理说,他们应该走小路,才更好回避搜查。可牛车沉重万分,若不走官道,说不定会陷在土里。又因财物太多,他们不太可能冒险在官道附近坐地分赃。如此一来,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多半会把宝箱直接埋掉。”
“运的是棺材,要埋了它,又不引人瞩目,当然是假戏真做,直接藏在坟地里最为合适。”谢阮眯眼推算,“看来,只要让本县少府[3]顺此线索去查,找出县城附近这几日立的新坟即可。至于贼人到底去向哪边,寻守门卒查一下灭门案第二天一早出城的名单,也就清楚了。”
“说得很好。那么我的事已做完了。”李凌云摊手,“接下来要等结案,还是……”
听李凌云这样说,谢阮却低头思虑起来。李凌云正觉古怪,想要询问,却见她又抬起脸,朝他露出了白白的两排牙齿。只见谢阮鼻梁皱起,咧开嘴,野狼一样笑起来。
“要怪就怪你,之前把我的胃口吊得老高,现在想拍屁股走人,那是绝对不行的。李凌云,你就跟咱们一起走一趟,帮着新安县把元凶捉了,否则的话,活命的那个机会,我偏就不给你了,看你能把我怎么着?”
说完,谢阮拍拍李凌云的肩膀,懒得看他做何表情,自顾自去一旁牵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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