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今天字数有点少,孩子发烧了,见谅,存稿有太多有关盔甲的地方需要修改,所以几乎相当于重写)
夜晚,甜水河畔,篝火旁。
哈依沙尔靠在自己的马鞍上,盔甲被拆散成散件,整齐的放在皮子上,他的盔甲和武器无一不是精品,但现在盔甲七零八落的,满是血迹。
那群部落民带着好奇的眼神在远处张望,窃窃私语的讨论着到底是什么东西把哈依沙尔伤成了这样,毕竟在他们的视角中,哈依沙尔一个人就逼退了二十个黑羊骑兵,然后稀里糊涂的就受了一身伤。
恐惧和好奇同时出现在这些部落民心中,哈依沙尔奇怪的伤势,萨满要求他们不断后退的命令,以及那匹爆炸的马,到处都是谜团让人摸不到头脑。
但李如风就坐在哈依沙尔不远处,眼神时不时扫过这群部落民,让他们不敢有任何多余的想法。
他在部落里的威望虽然赶不上老萨满,但依旧至高无上。
李如风同样靠在自己的马鞍上休息,他刚和长生天进行了一次长达一个小时的交流,把阿布救了回来。
哈巴失不花他们后来在几公里外的地方才找到阿布,他的马被砍了一刀,受惊后带着同样挨了一刀的阿布脱离了队伍,跑到了远处。
被人找到的时候,阿布已经失去了意识,李如风不得不临时进行了一场手术,给他的伤口止血,缝合。
除了阿布之外,李如风还帮其他三个伤员进行了缝合,目睹了这种神奇医术的哈依沙尔也沉默的排到了伤员队伍末尾。
等李如风处理完他身上的伤口时,太阳都快落山了。
为了防止那伙黑羊人去而复返发起偷袭,这支伤兵满员的队伍不得不拖着疲劳之躯启程,一直走到甜水河畔,找了个两面环水的水湾处扎营。
所有人都累的不想动弹一下,这些人中,除了哈巴失不花这种老兵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在战场上适当分配自己的体力外,剩下都是新兵蛋子。
和黑羊人的遭遇战,榨干了这群年轻小伙子的体力和精力,很多人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就靠着自己的马鞍睡了过去。
哈巴失不花和忽鲁刺儿加自觉担任了岗哨,在营地边缘位置一边啃着肉干一边警惕的打量远方。
“你打算怎么处理她?”李如风在篝火前烤着自己的手指,不断用烈酒冲洗双手消毒,让他的皮肤发干需要涂抹羊油养护皮肤,保持指关节灵活。
那种油油的手感让李如风不断在夜风中活动手指,试图摆脱这种油腻。
他口中的她,自然是自称米兰沙之女的帕丽莎。
她此时被哈依沙尔五花大绑的扔在一旁,整个人好像失了魂的木偶一样一动不动。
“你不该问,我也不该说,不过你已经掺和进来了...”哈依沙尔用一把金属钳修剪着自己的盔甲:“如果你真的想听,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更多东西,但你听完了就没得选了。”
李如风现在才看清哈依沙尔穿了三层盔甲,最里层是一层满是油渍的薄棉衣,似乎还有丝绸内衬,然后是一层甲环细密的锁子甲,最外面则是一件已经初具板甲雏形的板甲衣(注①)。
这件板甲衣整体呈黑色,结构类似半袖,有肩部防御,肋下开叉,用皮质绑带连接。
前胸处有明显的球面结构,使之可以和穿戴者的锁甲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空腔,增加对钝击的防御能力。
而腰腹处和肩颈处则使用了大量金属甲板前后重叠,用铆钉镶嵌在棉布上,保证了灵活性。
此外哈依沙尔还有一对闪亮的,抛光过的前臂甲,一对同样工艺的腿甲,之前在阳光下反射光芒的就是它们。
哈依沙尔的伤口都是李如风缝合的,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些盔甲到底起了多大作用。
他背上的伤口,看起来是被某种猛兽的爪子撕裂,李如风很容易就想到了之前见过的血肉猎犬。
那东西的爪子就像刀刃一样锋利,尤其是前爪,中间三支利爪看起来就是杀人越货的好家伙事。
哈依沙尔背后的伤口本该有三条,但板甲衣挡住了大部分伤害,最终只有最中间那支最长,最有力的利甲穿透了板甲衣下的锁甲和内衬,在哈依沙尔左侧背阔肌下方留下了一条长十二厘米,深一厘米的伤口。
进行缝合的时候,哈依沙尔相对较低的体脂率帮了的大忙,让李如风这样的二把刀也能轻易进行肌肉缝合这种高端缝合技术。
当然,作为代价,哈依沙尔差点就咬碎了自己的牙,不过好消息是牙科算是李如风的本职工作,他可以顺手帮忙拔掉。
“我似乎没什么拒绝的理由,那些东西总不会因为我不问就不存在,我宁可死的明白点。”李如风看着哈依沙尔将断裂,变形的甲环一个个卸掉,用新的甲环重新复编,眼睛里闪过一丝忧色。
在打破闭环那一瞬间,他也看见了那个恐怖的骑士。
哈依沙尔无疑是个勇猛的战士,他能用强弓在七十步的距离上,连开五箭,射中四个目标。
这绝对是站在个人武力顶点的表现,最少李如风这两年没在周围的部落里见过任何能与之比肩的存在,即使是蒙哥也不行。
但如果和那个骑士进行对比,哈依沙尔看起来就像朝德国坦克发起冲锋的波兰骑兵,完全不是同一个时代的造物。
“我打算把她带回鹰巢处理,那是我的家,也是整个秩序之鹰组织的核心。”哈依沙尔简单的说道,“我猜你对我们的历史不太感兴趣,所以就先省略吧,我只能告诉你,你看见的东西正在变得越来越多,这个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危险。”
李如风吹了个口哨,他朝帕丽莎扬了扬下巴:“问题是,如果她真的是米兰沙的女儿,你打算怎么说服他的父亲?米兰沙现在可带着十万大军正在围攻大不里士。”
“世俗力量对我们而言毫无意义。”哈依沙尔笑着摇摇头,但马上就扯到了伤口而皱起了眉头,“真正需要担心的你们,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黑羊王朝能卷土重来,就是借助了四风信仰的力量。”
我靠精神病飞升成神秦衣冠 假太监入宫之后我如鱼得水陈萧 进城种地后豪门权贵都想拜我为师 玄幻:开局九个仙女师傅 疯批强撩诱哄!冷欲宿主眼红声颤 消愁唱哭观众,搞半天你是演员林宇 乌鸦加百列小说 万夜之主 五年后,她带八个崽砸了帝国集团唐初伊 万古第一枪婿 网游因为真伤高我只砍一刀陆峰 从废太子到帝国暴君 我,假太监,征服女帝成绝世强龙 重生七零,最强糙汉怀里的小娇软 帝女归来,别人炼药你撒单药雨云倾幽 风水大医仙 重生后,全家读她心声杀疯了 穿书八零漂亮军嫂被全家宠爆了沈伊伊 大皇子万岁 真千金掐指一算征服了世界
风之萧萧,雨之寥寥,思之不见,佳人不还。进而繁华可见市井,退而幽静可品清茗,生活就是,尝尽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后,还可以肆无忌惮的微笑。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我是平淡中的小人物,筚路蓝缕,踽踽独行,看官们,您在茶余饭后清闲之时,不妨点开这本书,听我给您讲段故事。...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一朝穿越,医学女博士凤颜玉发现自己肚子里揣着崽正在结婚的路上。未婚先孕可不提倡啊!更何况是在古代!等等等啊!我还在花轿里啊!怎么就要生了!新婚夜刚卸完货,丞相夫君就踹开门,告诉自己娶她是为了白月光的解药。傻子公主被篡位的皇帝嫌弃,丞相夫君对自己冷眼相待,白月光伪善只会装柔弱哭唧唧。狗男人真烦,带着白月光快滚吧。和离不算事儿,萌宝一抱,逍遥去了。后来,当他得知所有的真相,以江山为聘,求娶她为妻。颜颜,给我一个机会。这天下是你的,我也是你的。回头看我一眼,好不好?俩萌宝滚!江山留下!人滚蛋!...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瞎了眼的总裁居然结婚了,这可是个大新闻!身为公司小职员的温暖表示很头疼,她怎么就头脑发热,一下子变成了总裁大人的老婆?温暖当即就签下了名字。总裁大人唇角轻勾掉入了我的陷阱,小东西,你还想逃么...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