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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里的座椅有限,很多人都坐在地上看书,能够坐在椅子上看书的人,都是让人羡慕的。
方宁站在旁边等了好久,才有一个女生起身离开座位。
他手上拿着一本书,快步坐了上去,刚好就是余乐对面的位置。
余乐看到对面的光线暗淡下来,抬头看了一眼,目光很快移开。
不过很快,他又多看了一眼方宁手上的书。
方宁拿的那本书是猫腻的庆余年,这种文青的网络小说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有致命诱惑,犹豫了一声,还是开口道:“你那本书好看吗?”
“还行,要看一看吗?”
“可是我手上的书还没看完。”余乐扬了扬手里的网络小说。
那是血红的《升龙道》,小白爽文,血红也是凭借着这些书跻身为大神作家的。
“血红的书属于小白爽文,一致追求读者的爽感和yy,小白看的话还行,真正的老书虫还是要看猫腻烽火戏诸侯他们的书,有脑有剧情,还有文字底蕴。”
“你也懂网络小说?”余乐眼睛一亮。
“略懂。”方宁微微一笑,“如果说唐三少我吃番茄他们是中原五白,那么猫腻烽火戏诸侯江南等人就是五文青,这些都是一等一的大神,再往下就是一流作者了,这里面就更有说法了。”
那个时候还没有白金作家。
土豆的斗破苍穹也没有出来,斗破一出,谁与争锋?直接奠基了至高神的地位。
“猫腻的书,我听过很多次了,文风细腻,情节引人入胜,在网上也是封神的作品,可以说是为数不多的精品,但是一直没时间看,你这么一说,倒是让我心痒痒的。”
余乐有些纠结,对于他来说,好东西都是无比珍贵的,需要慢慢的品尝,现在才开始啃血红的书,再去同时啃猫腻的书,囫囵吞枣,有些暴殄天物。
“哦——”
方宁知道他的性格,也不和他争辩,拿起桌上的书翻看起来。
大神的书就是经典,哪怕是方宁也很欲罢不能,很快就沉浸在大神营造的小说世界中去了。
余乐心想这个男生倒是一个怪人,爱好和自己还蛮相符合的。
他也没有打扰方宁,继续低下头看书。
俩人就对坐着,看了一下午的小说。
身边的人不断离开,又坐下来,来来往往。
直到店内的收银员亮起灯光,开始打扫卫生……
方宁才反应过来,已经快七点了。
当然,夏天天黑的晚,外面还是很亮,并不黯淡。
“你要回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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