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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我的爱人没有回家。
我早习以为常,自打沈温创办公司开始,他就开始找各种借口理由不回家。
出差、应酬,诸如此类的理由络绎不绝。
一年到头,沈温出现在这个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现在想想,一个老板,再忙能忙到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吗?
答案很显而易见,这里并不是我们两个人的家,只是我一个人的家而已。
以前我大概是被猪油蒙了心,我竟然还心疼着我的小爱人为了工作如此辛劳。
我每天雷打不动的给他发关切的问候,嘘寒问暖的,下雨让带伞,天凉喊添衣,担心沈温天天忙工作身体垮下来,我就跟楼下奶奶学了炖补身体的汤,然后拖着腰疼的身子站在灶台前忙活了三四个小时,只为了炖一锅汤。
为了让沈温喝上一口热乎汤,我抱着保温壶转了四趟公交车,坐了两个小时来到沈温公司楼下。
我不敢打扰沈温工作,只好打电话让沈温助理下楼来把汤转交给沈温,甚至于连沈温面都没见到一面,千叮咛万嘱咐的让趁热喝。
结果,沈温回复次数寥寥可数,就算回复了,顶破天也只有一个“嗯”字。
至于那锅汤,我后来无意间才从早已经离职的助理口中知道,沈温一口都没有喝过,甚至于连看都没看一眼。
助理向我复述了一遍沈温那时候说过的话,“以后他送来的东西不必告诉我,直接丢了就行。”
我问助理,“我哪里做错了吗?”
助理告诉我,“哥,你没做错什么,是老板他有了一个喜欢的人。”
没错,是有了一个喜欢的人。
沈温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也是那时候,我才知道,沈温和他心心念念的白月光重逢了。
在沈温的温柔体贴攻势下,云锦书害羞乖巧的半推半就答应交往。
他们交往以后可甜蜜了。
云锦书是个心灵手巧的人,会每天给沈温准备便当,每一份便当都精致又漂亮。
不像我炖的那些汤,因为加了很多补身的药材,难闻又难喝。
就跟沈温选择了云锦书做的便当,而丢了我炖的汤一样,沈温选择了云锦书,不要我了。
云锦书只出现了三十天,便轻而易举的赢了我的十六年。
我早接受这个事实,舒舒服服的洗完澡钻进了被窝里睡觉。
直至凌晨,我房间的门被从外面推开,黑暗中,裹着一身寒气的男人摇摇晃晃的走到床边,倒下来,从我背后张开双手虚弱的抱住我,脸抵在我后背上,轻轻呼吸着。
男人身上的寒气渗的我骨头疼,在工地上工作的那几年,累的我一身病,天气转凉或下雨我就浑身上下的骨头都一阵酸软,很是难捱。
我有些不耐烦,刚打算挣扎开,这时候,身后的男人反而将我搂的更紧,跟个讨糖吃的小孩一样,微微发着抖,嗓音虚弱又沙哑的撒着娇,同我道,“周闲,我肚子疼……”
一句话,轻而易举的将我刚狠起的心轰的烟消云散。
我起身一看,沈温像只煮熟的虾一样蜷缩着身子窝在被子里,头发已经被冷汗浸湿,痛苦的紧紧的皱着眉,闭着眼,昏暗的月色下,那张年轻帅气的脸惨白到看不到一点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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