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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动笔写小说从未像今日这般顾虑重重。称之为“小说”,只是因为再也想不出别的名称。我所叙述的事情故事性不强,结局无非是“一命呜呼”或者“喜结连理”。死亡可以一了百了,通常讲故事都是以此作为收场,但“喜结连理”也是一种十分恰当的结局。遇见世俗的所谓幸福美满的大结局,奉劝那些老于世故者不必嗤之以鼻。饮食男女嘛,本性使然,一切都尽在不言之中。一男一女,不管经历怎样的水深火热,最终喜相逢,在生物功能完成之后,兴趣也就转移到未来一代的身上去了。至于事情的原委,我要给读者留一些悬念。这本书记录的是我跟一个人的陈年往事—此人和我关系亲密,但要隔很长时间才相会一次。在这段间隔期他有着什么样的经历我一无所知。如果叫我编出一些情节来加以弥补,我也可以写得天衣无缝,让故事一气贯通,可我不愿意这样做。我只打算将自己所了解的实情付诸笔端。
多年前,我写过一本小说叫《月亮和六便士》。在那本书里,我塑造的主人公是个名叫保罗高更的名画家。关于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我知之甚少,只是依据一星半点儿的事实,使用小说家的特权添枝加叶编造出一些情节加以渲染。在本书里,我无意如法炮制。此处无任何虚构。书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过,并且采取了一些别的处理手法使之难以辨认,免得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尴尬。我写的这人并不出名,也许永远不会出名。也许,他的生命一旦结束,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涟漪多。如此,如有读者青睐本书,完全是书中的内涵激发了读者的兴趣。不过,也许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他选择的人生道路以及他那坚毅和温良的人格对同胞们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影响。这样,可能在他久别人世之后,人们会醒悟:原来在这个时代产生过一个如此出类拔萃的人物。至于我写的是何人,谜底将会昭然若揭。有些人对他早年的身世想略做了解,定会如愿以偿。我在本书中追溯那如烟的往事。书中所述可能有种种不足,但对有意为我友著书立传者尚可资用,不失为好的参考。
我并无意硬说书中对原谈话内容的记载一句不漏。在此类境况中,对于说话人的话语我从不做笔录,而只是将与我有关的事情谨记心间。虽说记载他们谈话的内容我用的是自己的词语,但我敢保证自己所言不虚。刚才我说书中无任何虚构,现在我想做一更正。就像希罗多德以来的许多历史学家一样,我也有擅自增入的部分;故事里角色的谈话有些并非我亲耳所闻,而且也不可能亲耳所闻。之所以采用这样的写法,理由跟那些历史学家是一样的,无非是要渲染生动性和逼真性—如果仅仅是平铺直叙,效果就差了。我渴望赢得读者,自认为采用这样的手法增强可读性是情有可原的。至于何处是杜撰出来的,明眼读者一看便知,取舍由他自己定夺。
写这本书还有一点也叫我顾虑重重—书中的主人公基本上都是美国人。了解一个人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本国之人尚可以知根知底,对于其他国家的人恐怕就难以做到这一点了。了解一个人,不论男女,不但要了解其本身,也得了解其出生的环境、居住的城市公寓、学步的场所、儿时的游戏、外婆讲的故事、吃的饭菜、求学之处、从事的运动、吟咏的诗篇以及宗教信仰。这些因素深入他们的骨髓。你不可能听别人说说就算了解了他们,而非得跟他们同吃同住才能够知根知底。要做到真正了解,就得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对于异国他乡的人,你只是一个旁观者,不可能真正了解。写书时,就难取信于人了。即便亨利詹姆斯那般观察细致入微的人,在英国住了四十年,也没能在作品中创造出一个有着地地道道英国味的英国人来。至于我本人,除了在几个短篇里涉及外国人,我只专注于刻画本国人。敢于在短篇里写外国人,仅仅因为短篇里的人物不必精细描写,而只需泛泛一谈。你给读者一点粗浅的启示,细节由读者自己推想。也许有人要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塑造成一个英国人,这本书里的人物为什么不可以照做?回答是:恕难从命。照葫芦画瓢,那样的主人公就不伦不类了。我敢说,那样的主人公绝非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而成了英国人眼里的美国人。连他们的语言特点我都没有打算仿效。英国作家在这方面闯的乱子和美国作家打算模仿英国人说英语时闯的乱子一样多。俚语简直就是个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国故事里经常要用俚语,可是总不像一个英国人说得那样地道,因此非但未能取得他所追求的俚语效果,反而弄巧成拙,时常使英国人读来感到别扭和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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