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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麦克白迈着骄傲的方步,趾高气扬的出现在农户的场院里,仿佛这里理所当然就是属于他的领地一般。这家农户的男女主人出来看见了他,不由吃了一惊。因为麦克白是一只好雄壮的公鸡——他体格壮硕,神采飞扬,一身雪白的羽毛仿佛冰川在阳光下闪耀着晶莹的光芒。
“咱们这里什么时候多了这样一只公鸡?”这家的男主人问。“我们从来没有过这样一只鸡,否则我不可能不记得他。这应该是只外来的公鸡。”这家的女主人说——说话的同时瞟了一眼篱笆墙那边的寡妇家。“应该是从篱笆墙那边钻过来的,应该就是在昨晚。”“鸡在晚上不是不能在外行动吗?”“所以说这是一只特殊的公鸡,他和别的鸡应该不一样。”女主人说。就在这个时候,隔壁的寡妇也开始到院里来喂鸡了。她提着装大麦的桶,用勺子将大麦均匀的撒在场院上。这个时候她无意间抬起头,看到那个麦克白的身影出现在隔壁,不由得吃了一惊。寡妇提着桶走到篱笆旁边,隔着篱笆问自己的邻居:“请问我的好邻居,你们这只白公鸡是从哪里来的呀?”“不知道,”这家的女主人说,“今天早晨我们起来就看到他出现在这里了。”“实在是抱歉。这应该是我们家的鸡。这家伙特别淘气,肯定是昨天晚上从篱笆墙上的小洞里跑到你们家去了。”说着寡妇用勺子指了指篱笆墙上的小洞。“这可说不准,”农家的女主人嘟囔了一句,“我们可不知道你们家有这样一只白公鸡。你们家的鸡不都是那种红棕色或者土黄色的品种吗?总之,既然这只白公鸡出现在我们家的场院,他就理应属于我们家。”女主人表达出了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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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讪讪的想要开口,但终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毕竟现在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麦克白属于自己家,对方怎么说他她无法辩驳。一方面平白丢失了一只大公鸡让她心里难以接受,但同时想到麦克白让她损失了十三只鸡,现在正好把这个给她带来霉运的扫把星送出去,她的心里又没来由的感觉轻松。“好吧,以后他就属于你们了。”说完,寡妇就走开了。看到她离开,这家的女主人嘟囔了一句:“他本来就是属于我们的,怎么说的好像是你让给我们的一样,简直莫名其妙!”
就这样,麦克白在农户家住了下来。在他住在这里的一段时间里,农户夫妇惊喜的发现,他们家母鸡的产蛋量比以前多了好几倍。“这真是一个福星啊!他一来,咱们家的母鸡都开始产蛋了。”农户家的男主人说。“就是这么说嘛。”农户家的女主人连忙附和。他们并不知道,自家的母鸡之所以产蛋数量增多,是因为麦克白刚来的那天晚上,和十四只这里的“原住民”大斗了一场,把这里的十四只大公鸡都打服了。以前的时候,公鸡们相互争斗,争夺大麦和母鸡,导致母鸡无法安心坐窝,产蛋量低;现在因为麦克白打败了他们全体,所以农户家的所有母鸡都跟随了麦克白——从此,她们可以心无旁骛的生蛋,导致蛋产量大幅度提升。
就这样,幸福的日子一直延续着,直到有一天,一群官府的人闯进农户和寡妇家,向他们强行征收“莫须有”的税款。在故事开始之初我就说过,那是一个动乱的年代,而在一个动乱的年代,官府是经常要向老百姓收税款的。如果交不起税款,就必须拿家里的物件来抵偿。当然,现在的农户和寡妇家是交不出任何钱款的。
“既然没钱,那就拿你们家的鸡和鸡蛋来抵吧。”来收税的官员说。不管农户和寡妇家愿不愿意,他们毫不留情的把他们家里的鸡全部抓走了,还把鸡窠里的蛋摸了个精光。农户一家和寡妇都是欲哭无泪。麦克白也在被抓的行列。当被装在鸡笼里强行拉走的时候,他并没有感觉多么恐慌——因为他是一只英勇骄傲的白色大公鸡,他只知道遇到任何难题都不要害怕,因为总是有办法可以解决的——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其他被抓的公鸡和母鸡就不行了,他们都乱哄哄的,鸡心惶惶,不断“咯咯哒咯咯哒”的叫着,扑腾着,甚至惊慌的用嘴去啄他们的同伴。“这有什么用呢?”麦克白心想,“这只是无端的耗费体力而已。”
很快所有公鸡和母鸡都被提到了官府的后院,那里还有那些被当做税款征收上来的其他物资:有粮食,有棉被,还有衣物,还有一些其他麦克白叫不上名字的家伙事。这些东西把后院儿挤得满满当当,让麦克白感觉喘不上气来。最后,当所有物资都被搬运小院之后,那些官吏们就聚在后院儿里面,开始兴高采烈的商量如何分配这些搜下来的税款,以及替代物。钱被大家按照往日的惯例分走,剩下就是东西。这些东西中很多都是乡下农户家里用的农具,这些官吏们当然不想要,因为他们也用不着。棉被和衣服最先被他们分走了,然后分的就是那些被拿来充当钱款的货物跟牲畜。院子里只有一头牛和两头羊,剩下的就是鸡笼里的那些鸡了。从农户家和寡妇家收缴上来的公鸡、母鸡大约有几十只。很快,牛和羊被官职较大的官员牵走了,然后其他人就开始手忙脚乱的抢鸡蛋,最后也就剩下那些活鸡了。
“这些鸡的个头、大小、品种都不一样,分起来怪麻烦的。”一个人说,“要不咱们把它们全杀了,炖成一大锅鸡汤。这样大家一起吃肉、一起喝汤不是更好吗?”另外一个人说:“我赞成这个意见。今天去收税,大家都非常辛苦,钱又分的少——索性今天咱们就开个晚会,用这些鸡来打打牙祭。”
这两个人的话引得周边的人一阵欢腾,大家的想法和他们一致。“不过光是吃吃鸡还没什么意思,咱们总得搞点儿娱乐活动。”第三个人建议说。“这样吧,把笼子里的公鸡挑出来,让他们来一场斗鸡大会。”第四个人建议说。大家又是一致同意。
很快的,所有的公鸡都被从鸡笼里挑出来。人们让它们在小院的场地中心活动,舒展舒展翅膀和喙——但是大家又围成一圈,不让它们趁机逃跑。麦克白不急不缓的用爪子刨地,在院子中心不断走动,双眼上下逡巡,观察着周边的环境。“这里人太多,确实不适合逃跑。”他暗自思索,随即目光落在笼子中一个苍老的身影上面——那是他的母亲,正在瑟瑟发抖,把头深深埋进翅膀下面。显然,和其他很多母鸡一样,他的母亲也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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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想办法把母亲救出来,”麦克白心里想,“尽管她并不是非常喜欢我,甚至有点讨厌我,但她毕竟是我的母亲。”就这样,麦克白彻底放弃了现在逃跑的念头——实际上只要他愿意,以他的速度、力量和经验,他是有很大几率突破那疏忽懒散的人群,独自逃出院去的。再过了一会儿,有人找来绳索、铁钎,用铁钎钉在院子的四角,再用绳索将铁钎串联,这样就造出了一个简陋的斗鸡场来。所有的公鸡都被赶到斗鸡场中。为了增加斗鸡的刺激性和欣赏性,最初提议斗鸡的那个人站出来,对着公鸡们说:“不管你们明不明白、相不相信,我们会给你们一个机会——过会儿场中只有一只公鸡能活,最终活的那个我们将放他一条生路,送他一袋大麦,把他送去他想生活的那个农户家中;而其他的这不好意思,你们将和那些肥硕的母鸡一起,成为我们聚会的主菜。”
“真的吗?你们会信守承诺吗?”一只公鸡问,“我们能相信你们吗?”
“不管你们相不相信,这至少对你们而言是个机会。”那个说话的人说。
公鸡们听到了这番对话,从将信将疑变成了确信无疑——因为除了相信这话是真的,他们也别无选择了。一时间,公鸡们的眼神变得凶狠,他们的翅膀开始扇动,鸡冠也开始摇摆,爪子不断挖掘着地下的尘土,眼睛警惕的看着周围的对手。
大战一触即发。
“好戏要开场了。”一个人这样说,其他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可这个时候,麦克白忽然站出来说话了:
“冒昧问一句,如果我胜出了,可以满足我其他要求吗?”
笑声戛然而止。所有人都惊讶的看着麦克白。因为在场中。只有麦克白是一只身材壮硕、雄壮骄傲的白色大公鸡,其他鸡的颜色都是土黄、棕红,只能当陪衬。“好吧,看在你长得如此与众不同的份儿上,你可以提一下你的要求。”一个人戏谑的说。
“我的要求是,如果我能胜出,希望你能放我跟我的母亲回家。”
麦克白认真无比的说。那些官吏们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笑声。
“我答应你!”这场斗鸡大会的组织者强忍着自己的笑意,“只要你能在这场战斗中最后获胜,我可以让你带着所有的母鸡一起回家!”
“我相信你。”麦克白说。
而这些人只是面面相觑,强忍着笑,心照不宣。他们的想法都一样——为什么答应你?因为你胜出是不可能的。在场有几十只大公鸡,个个体格健硕。就算麦克白是其中最健硕的那一只,也不可能接连打败数十个对手。
就这样,这场充满嘲讽和冷酷的比赛开始了。让围观者出乎意料的是,麦克白几乎击败了所有的对手——因为他不是一个人在作战,在他的身边,跟着十四只同样壮硕的公鸡,他们都在与他并肩作战。等其他的鸡都败下阵来,麦克白转头面向他的队友——这些都是那天晚上他在鸡窠里打败的对手,强者为尊,现在他已经是他们的领袖。
“我们还需要打吗?”他问他们。
“不,我们不会跟你打,我们对你是心服口服。”说着,十四只公鸡同时低下身,把头埋在自己的双脚之间。
“但按照那人跟我的约定,我赢了只能带着母鸡们走,你们却要留下。”麦克白哀伤的说。
“至少她们还能活下去。”一只公鸡说,“连带着我们的那份一起活下去。”
麦克白沉默了。停滞了良久,它才转身面向那个组织者:
“现在是我赢了,你们该兑现自己的承诺了。”
“承诺?什么承诺?承诺什么?”那个人环顾四周,装出茫然无知的样子,其他人也都配合他做出同样的表情,随即一起哈哈大笑起来:“无论刚才我们承诺什么,都是不会兑现的!”
“这就是你们为人的品德和素质吗?”麦克白质问道。
“正如你所说,我们是人,人是最高贵的动物,不是你这种下贱的牲畜家禽能来质疑的。”另一个人插话说,“况且,刚刚我们没有对你许下任何承诺呀!”说着,这些人又面面相觑。随即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现在不光是你,还有你这些同伴,无论公鸡、母鸡都要留下,来参加我们的盛宴。当然,不管愿不愿意,这都由不得你们!”
麦克白心中叹了口气。自己这次是赌输了,尽管自己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到最后还是低估了这些人的卑劣性。可就在院子里这些人正开心的时候,忽然在院子外面传来了如同风暴一样的怒吼声。片刻之后,就见寡妇、农户夫妇还有无数的人手拿着锄头、铲子、耙子、扫帚或者挥舞着拳头,冲进院子里面来,将先前这些卑鄙的人们都打倒制服了。这些民众都觉醒了,他们团结在一起,力量变得无穷大。母鸡们被从笼子里解放出来了,还有那些堆在院子里的物件、两头羊和一头牛都被他们的主人认领回去了。当然,麦克白他们也跟着主人回去了。麦克白还是回去农户的家里,因为在那里他住的比较习惯。而且从那之后,隔着篱笆墙,他还会经常看到寡妇在他母亲的食碗里慷慨的多加上两把大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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