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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清晨,太阳爬出朝霞,热情的阳光照亮了整个古斯雪山,也照亮了对月峰。
对月峰是古斯雪山的最高峰,也是古斯雪山东面的最后一座山峰,屠妄河从山峰下流过,站在对月峰顶,向北望,是茫茫的古斯雪原,向东望,是繁华的北都。对月峰东、西、北三面峭壁,只有南面有一条陡峭的山路可以攀登到峰顶。
对月峰顶常年积雪,远远望去,对月峰兀立于雪山群峰之间,在阳光下或是月光下,山顶的冰雪闪着莹光,犹如一柄长剑直刺天宇。当年,中土王朝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兰瑜登上峰顶,望着脚下的千里雪山,顶着半空的一轮雪月,诗兴大发,写下了:“白头群山在,寒风脚下生。对月无言语,明眸总多情”的著名诗句,由此,这座古斯雪山的最高峰,就人们称作“对月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高高的对月峰顶上出现了一户人家。这户人家的主人是一个年轻的猎人,人们叫他阿秋,他养着一只名叫卷毛的、长不大的小猎狗,近来,还有一只名叫尖嘴的小鹰常来做客。古斯雪山的猎人们,常常能看见阿秋肩上落着尖嘴,怀里抱着卷毛,在林间打猎。与其他的猎人不同,阿秋对吃素的动物不感兴趣,他总是猎杀熊虎之类,这些让猎人们闻风丧胆的猛兽,在阿秋眼里,不过是盘中餐。
阿秋少言寡语,很少与猎人们交流,猎人们也只知道阿秋是一个孤儿。他的弓箭与众不同,非铜非铁,是用古斯雪山独有的北方乔木削制而成的木箭。开始的时候,还有猎人想和阿秋拉拉话,讨论些箭法,但阿秋总是表现得很冷漠,猎人们热脸贴了冷屁股,也就不再自讨没趣了。有时候,猎人们也私下议论这个奇怪的青年,除了谈论他古怪的性格,更多是佩服他神乎其神的箭法,阿秋也慢慢成了古斯雪山猎人心中一个活着的传说,很多人不认识阿秋,但都听说过阿秋。
不合群的阿秋依旧我行我素。自从他搬来对月峰。就很用心地营造着对月峰顶——大约二亩地的地方,把这里好好地整饬了一下。他在靠近南坡的地方,建了一间小木屋,购置了家具和器皿,打了一个铸铁的壁炉取暖。阿秋还走过了很多雪峰,找来很多耐寒的植物:粉红妖娆的雪牡丹、蓝色晶莹雪莲花、鲜红色的高山玫瑰、青葱的绿叶草,在小木屋后建造了一个美丽的小花园。为了增加小花园的生气,阿秋还凿开了山顶一块兀立的岩石,凿出了一眼不冻泉,不冻泉的泉水除了饮用,还能给阿秋、卷毛和尖嘴洗澡之用,泉水蜿蜒地流过花园,在东侧山崖流下,形成一道涓细的飞瀑。
阳光透过窗子,阿秋正躺在床上,半醒半睡,昨天练箭太晚了,他想再懒会儿床。床边,壁炉余烬未灭,屋子很暖和。
小猎狗卷毛则显得睡意全无,它低着头,在地上一圈圈地走着,还故意弄出些动静。这个小家伙肚子早已饿得咕咕叫,盼着阿秋起来做饭,却又不好意思打扰主人,只好用这个办法,想把阿秋弄醒,赶快弄点吃的。阿秋把眼皮撬开了一条缝,看见卷毛在地上一圈圈地折腾,明白卷毛的心思,他嘴角露出了笑容,故意装作不知道,又把眼睛闭上了。
折腾了好一会儿,卷毛也累了,它无奈地摇着尾巴,走出了木屋,去院子里散散心。听着阿秋走出木屋,阿秋的脸上露出一丝坏笑。
此刻,山腰的北方乔木林里,出现了四五十只雪山灰狼的影子,这些古斯雪山残忍的强盗,正在向对月峰靠拢,并沿着南坡的小路爬了上来。
卷毛饿得无精打采,趴在院子里,把下颌垫在前爪,闭目养神,心里期盼着阿秋的那一嗓子:“卷毛——吃饭啦——”
突然,卷毛觉得附近传来一股浓烈的腥臊味,伴随着危险的气息,卷毛猛地睁开眼,看着眼前有很多毛茸茸的腿,每条腿的上都有锋利的爪子。卷毛倒吸了一口冷气,它把头慢慢抬起,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一群雪山灰狼包围了,领头的狼王就在他的头顶,狼王的尖嘴巴简直就能蹭到它的脑门。
“哗——”卷毛一个没忍住,一泡尿流了下来。
“汪汪汪——”卷毛强忍着,后退着,用尽全身力气,叫了出来,声音里带着恐惧和绝望。
阿秋也闻到了雪山灰狼的味道,听到了卷毛的叫声,他知道不好,赶忙打开窗子:院子里,几十只灰狼围住了卷毛,可怜的卷毛,此刻就像是狼王面前的一盘点心,只不过这盘点心散发着尿臊味。
阿秋又急又笑,他赶忙抽出一只箭,抛向窗外。
“嗖!”这支箭像一道闪电,瞬间插到了卷毛面前的地上,隔开了卷毛和狼王,狼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赶紧后退了一步。
“嗖!嗖!嗖!”三支箭从窗子里飞出,插到了卷毛的身边,把卷毛护了起来。
灰狼们看着这几只箭,这是一种木箭,白色的光泽里透着微红,清晰可见树木的纹理。这是由北方乔木削制而成,整个古斯雪山,只有一个猎人使用这种箭,那就是阿秋,古斯雪山真正的霸主。
狼王抬头望去,一个英武的青年猎人,已经跳出窗外,站立在不远处,手持弓箭,看着它们。群狼也纷纷扭头,看着阿秋。
狼王知道,这就是阿秋,在整个古斯雪山,别说是灰狼,就是雪虎、雪猿和白熊,遇到了阿秋,也要退避三舍。狼王可不想触这个霉头,何况眼前这只小猎狗也没几两肉,所以,权衡利弊之后,狼王转头,带着狼群顺着南坡的小路,乖乖地下山了。
狼群下山了。阿秋看着还在哆嗦的卷毛,哭笑不得,他单手捏起卷毛,来到不动泉边,给卷毛洗了洗,裹上了白布,然后自己也洗了个澡。
早餐做好了。今天吃烤肉,阿秋在院子里生上木火,肉被烤得嗞嗞作响,香味四逸。阿秋把肉从骨头上剔下来,喂着卷毛,小家伙伸着舌头,一口接一口地吃着烤肉,算是给自己压惊。今天的肉不多了,阿秋怕卷毛吃不饱,还盘算着一会小鹰尖嘴可能会来蹭吃的,所以,自己先拣着骨头啃啃。
在狼王的带领下,狼群重新消失在北方乔木林里。但随后,一只灰狼的身影又悄悄摸出了北方乔木林,慢慢地、匍匐着,回到了对月峰。这是一只年轻的公狼,它对刚才狼王的行为简直不能理解,一个年轻的猎人,一只被吓尿的小猎狗,对于狼群来说,这简直就是捕食的良机。结果,几只木箭,就把狼群吓退了,在这只公狼看来,这简直就是笑话、就是耻辱,是胆小鬼的行为。
刚才当着狼王的面,它自然不敢说什么。所以它决定,趁狼王不注意,悄悄跑回来,偷袭这个猎人,美美地饱餐一顿,吃一顿独食。当然,这只公狼也不傻,它知道阿秋的手里有弓箭,所以,它很小心,几乎是一步一停地蹭到山顶。
刚到山顶,一股烤肉的香味传来,公狼的口水流了下来。它小心翼翼地探出头,看见不远处,阿秋背对着自己,正在啃着骨头。那只小猎狗,正在埋头吃着烤肉,完全没注意到它。
看见阿秋的手里没有弓箭,公狼心中窃喜,准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袭阿秋,填饱肚子。想到这,公狼弓腰,一跃而起,跳到半空。
“嗖!”一道光影滑过,跳到半空中的灰狼被什么东西击中,吭都没吭一声,翻下山顶,在山腰打了无数个滚,最后扑倒在山谷里,一命呜呼——它为自己的年轻和轻率付出了代价。在公狼的额头,一块骨头深深地嵌了进去。
一会儿,一只小鹰飞过了古斯雪山的高山峡谷,飞向了对月峰顶——小鹰尖嘴又来蹭吃蹭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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