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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听后,虽然不愿,但也自然是一下子就老实多了。
不过说实话,就算真的打起来,张飞不可能是叶枫的对手。即便都是凡人之躯,但是毕竟叶枫就是叶枫。到时候,关二爷再插一脚,二人也未必能敌叶枫一招。
不过呢,如果那时候刘备脑子一热,“三英战吕布”的热血激情再一上头,那么就“三顾茅庐”的故事也别演了,或者说,也别演给某个人、某个“存在”看了,再来一次“三英战诸葛”吧!!
随后叶枫和刘备,进了草庐,分宾主而坐。
叶枫笑道:“看来,将军在我这里,等候一月有余。大雪绵绵,天寒地冻,将军不怕自己身有不测,被冻死在这里?”
刘备道:“汉室倾颓,奸臣窃国,百姓苦不聊生,备虽未被冻死,却知这世道,百姓被冻死者不知何几。因此,备不量力,欲伸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迄无所就。惟先生开其愚而拯救天下危厄,若真能如此,实为天下之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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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没有正面答应,而是轻摇羽扇,笑着回答上一个问题,道:“上次将军所留书信,亮观之,深感将军忧民忧国之心。只恨亮年幼才疏,恐有误将军。”
刘备道:“水镜先生之言,徐元直之语,岂是虚言?那两位均是世间高人,孔明先生为那两位重荐之人,备深信不疑。万望不嫌弃备兵少式微,赐予教诲。”
闻言叶枫又是摇了摇羽扇,笑而不语。
其实接下来的剧情,差不多就该是“诸葛亮”“隆中对”出场的经典场面了。
真正的诸葛亮,未出茅庐而三分天下。二十多岁的年纪就在《隆中对》中,分析了未来几十年的走向,他为刘备设计了三分天下的战略构想。连横孙权,抗击曹操,再占据荆州益州,攘外夷,修内政,待天下有变而出师北伐。这个也成为了刘备集团未来几十年的基本方针政策。
这里引用下的诸葛亮的原话,是这样的:
“自董卓造逆以来,天下豪杰并起。曹操势不及袁绍,而竟能克绍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以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此可用为援而不可图也。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地,非其主不能守;是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国,高祖因之以成帝业;今刘璋暗弱,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着于四海,总揽英雄,思贤如渴,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彝、越,外结孙权,内修政理;待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兵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以出秦川,百姓有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诚如是,则大业可成,汉室可兴矣。此亮所以为将军谋者也。惟将军图之。”
不得不说,这个《隆中对》是很聪明,但是叶枫却知道其中有一个最致命的问题,——那就是,这样的战略布局太过于理想化,有些不切实际了。
而且这个问题,也基本决定了,诸葛亮不能帮刘备兴复汉室的理想,也决定了季汉那令人扼腕叹息的收场。
因为诸葛武侯的《隆中对》,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占领荆州和益州。而荆州和益州是三国时期的战略要地,若能拿下这两城,宏图霸业必然事半功倍。
然而武侯却忽略了荆州和益州两处的实际距离。两地路途遥远,若一城遭受攻击,另一城必然无法再第一时间支援,掎角之势不可成。
而其中最要命的是,荆州南群,位于魏蜀吴三国交界之地,这样的地方,是历来兵家必争之地。且,荆州位于扬州上游,孙吴占据江东地区,从荆州顺流而下,就可以直达孙吴的战略要地。
从孙吴的角度去说,如果荆州不在自己手里,那么自己即便有长江天险,也是无济于事。一旦敌军夺取荆州,就会一路向东攻取孙吴地盘。但是有了荆州,就相当于多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保障,自保无虞。
而这一点对于北边的曹操也是一样的,他要灭掉东吴,荆州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在经历过赤壁之战的教训之后。
所以你们也就能理解,为什么真正的历史上,曹操和孙权,表面上都会和占据荆州的刘备交好,结成联盟,却绝不会忘记,背后捅刘备刀子的原因。因为这个不是仁义不仁义的问题,而是客观事实决定的态度。
而更要命的,刘备是三分天下的那股势力中最弱的那一个,这个才是最致命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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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白道:等等,叶yu,你不是说诸葛武侯是叶枫最尊敬的前辈吗?怎么叶枫会数落诸葛亮的错误?
叶yu道:尊敬的人就不能有错,有错就不能说吗?你这样的思想是不是有问题?
正因为诸葛武侯有错,所以诸葛亮才是人而不是神。而只要是人,就会有犯错误的时候,这点并不奇怪。
匡扶汉室,统一三国,本就是逆历史大势而行,也就是逆天而行。那是神才能做到的事情,但诸葛亮是人,却以凡人之躯,终生都在挑战神才能做到的事情。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个才是诸葛武侯最伟大的地方,也是值得叶枫最尊敬的理由。
要知道,以如今叶枫的实力,神在叶枫的眼里,不过是蝼蚁尔尔,连多为之驻留一点目光的吸引力都没有,但是诸葛武侯的魅力,却足以让叶枫将其牢牢记在心里。
然而,诸葛武侯终究不是神,他只是一个人。一个有脾气、有好坏、有善恶、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懂得变通,不愚忠充满梦想的人,最终,诸葛武侯,作为一个人,心力憔瘁,倒在了追梦的路上。
一个神去挑战天命,这并不伟大。
但是,
一个人去挑战天命,真的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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