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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狼王(第1页)

“对了,伯斯大哥,没想到你还会魔法呢!而且还是奴隶魔法!”

也不怪杰克会这样问,毕竟伯斯的职业是魔剑士,是基础职业剑士的进阶职业之一,侧重于强悍的攻击和爆发,跟狂战士比较类似,虽然比较稀有,不过并不属于隐藏职业。

不过在六大基础职业里面,在魔法方面有着先天优势的,也就只有魔法师这一个职业,魔法师这个职业能够使用两种类型的魔法,第一种是职业技能魔法,第二种就是非职业技能魔法,就是人们认知中的魔法。

而这两种魔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效果和威力,职业技能的魔法虽然也是魔法,可惜这种魔法终究只是职业技能所赋予的,没有办法像常规魔法那样经过反复的训练和研究,让魔法得到升华,进入到更深层次的境界之中去。

职业技能所赋予的魔法不需要魔法师从零开始学习,在习得这个技能的时候,魔法的使用方式就印刻在了魔法师的脑海之中,虽然免去了最困难的学习过程,还保证了释放的成功率,可这样也对魔法的上限和下限进行了限制。

一句话,职业技能魔法能容易使用,不管有没有天赋,只要进行了技能的加点和学习就能够使用,常规魔法的学习之路虽然艰难,但要论起威力和效果,常规魔法的上限呵可能性是职业技能没有办法相提并论的。

而其他职业想要使用魔法就得像其他战斗职业那样通过学习,虽说魔法的确是一种很不错的能力和战斗招数,各种各样的魔法能够让使用者使应不同的情况。

但对于冒险者而言,除了魔法师之外,其他职业能够通过技能所学习到的魔法数量很少,除了最基础的那些强化魔法之外,剩下的魔法基本上都是跟自己所选择的这个职业有关系,有的职业甚至除了基础的强化魔法之外,什么魔法都没有。

可是想要使用常规魔法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虽说冒险者是一个自由自在的职业,可自由并不等于闲,再开始学习常规魔法需要天赋和勤奋,所以冒险者们虽然能够使用魔法,但基本上都不会跳出职业技能所赋予的魔法这个范围之外。

每个冒险职业都会根据各个职业的能力获得不同的技能魔法,像剑士和战士这类近战职业,除了进阶之后的职业技能之外,他们的基础技能魔法都是一些增强体能的强化魔法,这一类型的魔法基本上也都是其他职业必备的。

伯斯是剑士职业,属于是跟魔法没有多大关系的一个职业,从杰克的话语中不难听出来,之前控制哥布林所使用的奴隶魔法就是出自伯斯的手,这并不是他的职业所赋予他的能力,而伯斯虽然觉醒了他的固有天赋,不过却是跟剑术类相关的。

能够使用自己职业不具备的能力,唯一一种可能就是借助了道具或是装备。

既然杰克都问起来了,那伯斯也没有再继续藏下去的必要,毕竟现在杰克已经算是他的小弟的。

随后,伯斯拿出一个指虎,这个指虎通体呈鲜艳的紫色,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而在指虎的前端,就是用来攻击的地方,在那上面刻着一些看不懂的文字。

这是一个道具,也是伯斯能够施展奴隶魔法的原因。

“这是前段时间从一支商队那里掠夺到的战利品,可惜我们这边谁都没有鉴定方面的能力,不知道这个道具叫什么怎么,不过经过我的研究,发现佩戴上这个东西,攻击之后这上面可篆刻的古怪文字就会烙印在被打中的地方,通过测试发现烙印具有奴役的效果,所以我猜测那上面刻下的文字是奴隶魔法的咒文!”

“能够具备这种能力和效果,只可能是从不知道哪个地下城迷宫里面得到的道具,我叫它奴役之拳!”

说着,伯斯将奴役之拳戴在手上,还有模有样地比划了两下,不过还是可以看得出来,比起拳头,他还是舞剑的时候要更加得心应手。

装备道具千奇百怪,随着人类对地下城迷宫的不断攻略和探索,各种类型、样式的层出不穷,到目前为止公会记录得有相关信息资料的装备道具,总数已经超过了十万!数量多到比杰克吃过的米饭粒还要多!

不管是能够想象得出来的,还是没有办法想象出来的,每次攻略过后所得到的收货都会给人一种全新的惊喜!

对于一个通过攻击就能够给对方施加奴隶魔法的指虎,杰克在初见之时心中还是不免有惊讶的情绪产生,毕竟奴隶魔法可是被魔法师协会一直严加管控的一类魔法,也是不少人梦寐以求的魔法,而正是这一种受到严苛管制的魔法,现在这就这样以一个相当之随意的形式出现在眼前,杰克怎么可能不感受到震惊呢?

不过仔细一想的话,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太过于惊讶的,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想不到的,就没有从地下城迷宫里面找不到的装备道具,如果是来自于地下城迷宫里面的战利品,那么很容易就能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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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几个盗贼小弟过来了,他们把之前掉进地下空间里面的骑士尸体给抬了回来,即便伯斯在第一时间就叫人去抢救,可当骑士掉下去的那一刻,就晚了。

骑士身上的骑士铠甲,虽说达不到刀枪不入的程度,不过防御力还是不错的,毕竟是用来保护身体唯一的一道防线,可此时的骑士铠甲破烂不堪,就像是从粉碎机里面捞起来的铁皮一样。

既然连铠甲都被硬生生给撕扯碎掉,那骑士的身体就更惨了,浑身都是还尚有一丝余温的鲜血,这些鲜血之中还能够发现一些不起眼的白色碎屑,全身上下基本上就没有一块皮肉是完好的,有些部位甚至已经被啃食得只剩下森森白骨。

看了一眼骑士的尸体,伯斯摇摇头,他现在真心为自己之前的举动而感觉到后悔,这样一个不卑不亢,死到临头依然能够坚守本心的人如今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多少,伯斯认为这种人肯定能够得到自己的尊敬,原本想让他体体面面、风风光光地死去。

虽然骑士死的时候应该没有什么痛苦,毕竟是被伯斯一剑封喉,当金色的剑光从他面前闪过之时,骑士就当场就死亡,失去了生机,可最后却连一个全尸都没有留下,死相可谓是极其的惨烈,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被野兽活生生给要死的……

除了惋惜和后悔之外,伯斯就没有表现出其他的情绪反馈,看起来这种事情他已经经历了不知道多少次,似乎已经习惯了,可杰克不一样,虽说他当冒险者猎杀魔物也有几年的时间,可这种极其残忍的死相当真会引起极其强烈的生理不适,杰克没有忍住,立马转过头去,弯着腰哇哇地呕吐了起来。

“去外面找一块好地埋了,在给他立块碑,找个遗物给他的家人送回去。”

伯斯安排道:“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们几个去办,把他埋了之后,伪装一下带上他的遗物,去给他的家人送回去,就说他在一场攻略行动中不幸牺牲,如果他的家人不在纳扎里克镇,不管你打听消息也好,怎么样也罢,不论你们用什么办法都要送回去,这件事情办不好就别回来!”

“他是条汉子,他赢得多我的尊重。”

人的确是自己杀的,但伯斯并没有掩饰自己对骑士的钦佩和尊敬,他到现在也还在惋惜,这个少年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

吩咐完,几个小弟就抬着骑士的尸体离开了,对于首领交代的事情,肯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伯斯都那么说了,如果小弟几个没能把骑士的遗物交到他家人手里的话,那么他们是不可能回来的,通过伯斯的态度可以看出,他对这件事情到底有多重视,如果没有完成这么重要的任务就回来,他们几个的下场就是骑士这般。

而且只会比骑士更加残酷,还没有人给自己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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