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陈岁年摇头,说:“中午,白天不饮酒!浪费时间,误事!”
说完后,陈岁年拿起酒杯喝了一大口,陆沉不服:“陈岁年,你喝的是什么?”
陈岁年缓缓道:“酒!”
陆沉说,不公平,我要。
宁姚表示,不公平,我也要。
陈岁年说:“你们是饿死鬼吗?什么都要?”
陆沉说,就算你陈岁年喝的是马尿,我也没问题!
宁姚表示,我也是!
陈岁年无奈只能将酒分给宁姚、陆沉和陈平安。
每人一小杯,纯粹助助兴。
陈岁年看向阮秀,此刻的她眼巴巴的望着陈岁年。
陈岁年笑道:“阮姑娘,我不是不给你喝,只是吃饭还好,姑娘家在外面不要乱喝酒!”
“我可以,我没事!”
阮秀闻到了米酿酒的甜味了,反正她今天这顿饭蹭也蹭了,干脆蹭到底!
陈岁年只好给阮秀一小杯。
阮秀喝了一口,好喝!
酒味与甜味融汇在一起,味道干爽清甜!
最后阮秀喝完酒后,问了陈岁年的名字,然后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她挺开心的,好久没有吃得这么舒服,饱了!
然后一旁的陈平安也朝着阮秀的方向离去,宁姚突然提议自己也想看看阮铁匠怎么帮自己铸剑。
于是只剩下陆沉和陈岁年了。
陈岁年说:“洗碗!”
陆沉不服:“凭什么?”
陈岁年:“晚上,你别吃。”
陆沉不服:“他们不洗碗?就我洗碗?”
陈岁年说:“你吃得像头猪一样!你不去谁去?”
陆沉心不甘情不愿的去洗碗,等陆沉洗完后,陈岁年带着陆沉继续溜达。
————
另一边,阮铁匠还在疑惑秀秀为什么这么久还不回来,接着就看到秀秀还有陈平安以及宁姚一起回来了。
阮铁匠向宁姚和陈平安打了个招呼,接着就看到阮秀嘴角的米饭。
阮铁匠小心翼翼的将手帕拿出了,轻轻擦去阮秀嘴角的米饭,“下次吃饭吃慢一点,你看嘴角还有一粒米饭!”
阮秀如遭雷劈,啊,嘴角有米饭?
阮秀想起刚刚陈岁年问自己有没有吃饭,自己说吃了,但是自己嘴角还有一粒米饭?
崩坏:前文明之璀璨星河 嫡女归来,王妃她杀疯了 智力超群的我,只能领悟D级能力 苟在将军府 重生:趁校花青涩,忽悠她当老婆 洪荒:夺舍 亮剑:开局我魏和尚独立发展 我在天牢,长生不死 凡人修仙:我拥有一个秘境 华娱之开局给周董上上对抗 快穿生子:男主别找了,宿主跑了 网游开局合成顶级神装 归处有青山 团宠日常:修炼和吃瓜 都转生玄幻了,谁还能甘心平凡呀 关于我退休终焉下岗再就业这档事 三叉星玉 军阀:开局军二代,打造最强帝国 纨绔小子闹唐朝 上山十几年,下山即无敌
江左有个貌美的老婆,可是她却经常出差。 去干嘛? 不是忙着给他带帽子,而是瞒着他降妖除魔去了。 得知真相的江左连连叹息,看来自己也坐不住了。 为了他美好的夫妻生活,江左只能暗中出手。 降妖除魔嘛,维护天地秩序嘛,没问题,老婆高兴就行。...
(无cp无脑爽文)女主霸道中二神经病大反派,女主不是人!没有人的三观,坏的冒烟,正义之式勿进,圣母勿进。走渣男的路,让渣男无路可走。能动手绝不废话。极品绿茶黑莲花信手拈来,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她做不到的。凤凰男遇到人渣女主哭着喊着求离婚,种田文世界女主反手埋了受伤的人渣皇子,随手救人要不得。团宠文里被打脸的女配,女主拒绝争宠,廉价的亲情,不要也罢,我自美丽高贵。宠妾灭妻的王爷?直接刀了他,从源头解决问题当个作威作福的寡妇王妃。挡箭牌贵妃?把皇帝玩成身宽体臭的胖子,皇帝死不瞑目。一胎五宝世界的炮灰前妻?再送霸总三十个孩子,让他养到破产。娱乐圈被黑的影后?不好意思,转行当狗仔了,影后谁爱当谁当。被夺取气运的天命之女?极品绿茶黑莲花了解一下?渣男男主被骗感情挖金丹,死不瞑目。清穿四福晋,穿越女仗着知道历史抢位置,反手把史书印成一万本,所有人都知道了。...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番茄继吞噬星空莽荒纪雪鹰领主后的第九本小说。在这个世界,有狐仙河神水怪大妖,也有求长生的修行者。修行者们,开法眼,可看妖魔鬼怪。炼一...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