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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弥、娄发,两位被刘璋派遣到永昌郡,去平定永昌郡境内哀牢夷作乱的校尉,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作战后,二人完成了他们接下的命令,荡平了永昌郡境内作乱的一众哀牢夷。
只是哀牢夷引发的大动乱是平定了,但作为军功的斩获却不是很多,盖因为战败的夷人见势不妙,就撒丫子跑路,往深山密林中逃窜,一边跑一边丢盔卸甲,减轻负重潜行林间,再加上夷人对山林的熟悉,进入山林就好像回到家一样,一拐角就能从汉军的眼皮子底下消失,如同鱼入大海、鸟遁青天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因此,在斩获的夷人不多的情况下,虽然拿到了平定永昌郡功劳的沈弥和娄发,脸上的喜色却不是很浓郁,毕竟这桩功劳还不足以让二人开怀大笑、喜上眉梢。
面色不佳,骑在马背上的娄发,抬头看了看天色,挥手示意士卒部曲停止了前行,并吩咐帐下传令官,去传达就地扎营的命令,天色已经不早了,再往下走,只怕要摸着黑灯瞎火的扎营了。
于此同时娄发伸手勒住了马缰绳,他座下温顺的南中矮脚马,通晓了他的心意,停步驻足不再行动。
“南中马腿脚矮小,四蹄不大,身形比起凉州大马,不知逊上多少,虽是如此,但南中马性格温顺,通晓人意,用来作为耕马、或者是老幼的代步工具,想来可以物尽其用。”娄发在座下南中马敏锐的感知了他的心意后,向着一侧的沈弥感叹了一句。
身形高大有如铁塔的沈弥认同的点了点头,他抚了抚座下南中马脖颈处的马鬃,对南中马给出了他的看法:“在这山林间前行,南中马称得上如履平地,再者某的贱躯颇重,一般的马承载了一段时间,便是气喘吁吁,马背都要矮上一层,这南中马却是半点苦累的表现都没有,可见南中马稳健,兼之耐力比较长。”
娄发面露微笑:“所以明公让我们多多搜罗夷人手上的南中马,虽然南中马比不上凉州大马,但用处还是很大,日后攻伐汉中的米贼张鲁,少不得要用上南中马载重粮草、运送辎重,一份畜力,抵得上好几个士卒奔波道路上载粮前行。”
“依我看,明公搜罗南中马的做法,还有另外的意图。”翻身下马后的沈弥,对着娄发说出了他考虑:“我们这次征伐哀牢夷,虽是平定了哀牢夷闹出的大乱子,但斩获的夷人不多,永昌郡的夷人没有受到大的创伤,我们统领的大军这一走,跑到山里的夷人估计观望一段时间后,就会窜出山林,重新聚集在一起,又在永昌作乱起来。现在我们夺了夷人的马,夷人的力量便被削弱了三分,下次夷人再叛乱就危害小了。”
“有理。”同样翻身下马的娄发认可的道了一句。
下马后的二人不再闲聊关于南中马的问题,而是分别指挥起各自帐下的士卒安营扎寨,虽然是在境内行军,但考虑到永昌郡的特殊性,这里满地都是夷人的足迹,说不定就会有一两家不长眼的夷人部落,跑来夜袭大军的驻地。
所以沈弥和娄发立营的样式,还是依照行军打仗时候一般,营寨前挖起深深的壕沟,壕沟前竖起锋锐的拒马,壕沟后用栅栏将大营环护了一圈,至于夜间的明哨暗哨,自然是不可或缺的,沈弥和娄发安排了精细之人,布置到了大营的四周,他们更是远远的放出探马,刺探立营之地周遭的动静,以防在这大军胜利返回滇池的时候,出了什么差池,那就不美了。
入夜后的中军大帐中,沈弥和娄发摆起了酒宴,但考虑到是在行军过程中,多饮沉醉恐会误事,所以二人只是浅酌了几杯。
“文渊兄,我观你在永昌郡同叛乱的夷人交战时,称得上奋不顾身,不避刀剑,虽说这是为将的本分,但还请保全自身,多多防范一些,你身负校尉的职责,若有什么闪失,于大军不利,另外某可不想失却你这位好友。”几杯酒水下肚,娄发对着面前的至交好友沈弥道起了心里话。
在永昌郡平定哀牢夷时,娄发每每见到沈弥身披两重重甲,以校尉的身份,出现在战场的第一线,更是仗着身上的两重重甲,忽视掉手持锈兵的夷人,悍猛的手持环首刀,领兵冲阵,破坏掉夷人的阵型,将夷人军阵切割开来,而后开始一场屠杀。
沈弥的这种悍不畏死的作战风气,让娄发不免有些担忧,战场上刀剑无眼,他担忧沈弥这位好友一时不慎,会遭什么不测。
沈弥闻言放下手中的酒杯,郑重其事的向着劝告他的娄发,吐纳了自己的心声:“子初兄,你是知道的,某出身寒门,家父是一介平民,更是家贫无力娶妻,只能纳一位板楯蛮女为妻,方才有了某,身上一半是汉人血脉、一半板楯蛮血脉的东西。”
说到这里的沈弥,语气有些低落了起来:“在某小的时候,那些世家豪族的子弟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地上的一只臭虫,寻常的黔首百姓眼中,某是玷污了汉人血脉的异类,是不讨喜的对象,这些人看向某的眼神只有厌恶和嫌弃……就连某的父亲,对某也是甚为不喜,觉得我是一个蛮子,带出去丢了他的颜面,小时候是真的苦,就像每日嘴里含着一个苦胆一般,只能慢慢熬,熬一天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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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幸长大成人的某多少有一些武勇,靠着这份武勇,某在巴郡混出了个名堂,成了一名渠帅,手下招揽了一些儿郎,少有人再敢于某的面前露出嫌恶的眼神,可是这群人就算嘴里不说,嫌恶的神色收敛在了眼底,某也还是知道,他们不喜我。真论起来,这些年来,巴郡能看得起某的人,不过是兴霸和你而已。”
“到这里,人生有一二知己,某就很满足了,不想做过多的追求。可天不该,某读了《春秋》《左传》这些书,知晓了忠,知晓了孝,知晓了什么是天下大义,不满足当一名任侠的渠帅,某想去寻一明主,效命于他,做一番响当当的事业,如此才不枉身高八尺的躯干,才不枉一身的武勇,才不枉为大丈夫。”
“可以某的出身,有哪位高高在上的权贵,会看得上一名身上流着一半板楯蛮血脉的人,会真真正正的以国士待我,发给某的官职,能真正的尽某的才干。故而,这些年来,我一直浑浑噩噩的在巴郡度日,混一天是一天,想着就这般到老,人生只能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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