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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带头的,就有跟风的。
有人第一个站出来,就有很多人也跟着站出来。
一来是,黄毛这小子的确不得人心,别说那些投降过来的斧头帮的人了,就连从茂丰跟着一起过来的东北帮的人,都看不惯他。
所以,只要黄毛走了,换了新老大,不管是谁,都比跟着黄毛强。
再有,很多人都听说过王浩的名声,甚至有几个,是知道王浩当初在仓库,一根钢管,扛着十几把砍刀,硬生生的冲上去,刺了人家老大的。
混社会的,崇拜的都是武力,谁能耐高,谁就受尊崇。
更何况,已经有人听说了,王浩是东北帮总瓢把子强哥钦点的,还当场给了一根雪茄。
总瓢把子的雪茄,无异于任命书、圣旨。有着绝对的权威。
所以,很快,几乎所有人都表示,愿意跟着新任老大王浩。
众人一起喊“浩哥……浩哥……浩哥……”
逍遥歌舞厅,一时人声鼎沸,热闹起来。
看着眼前群情振奋,王浩心生感慨。
我王浩就这样成了老大了?
几个月前,石龙镇的老大还是阿狗。
而我王浩,稀里糊涂地坐火车来到南莞的石龙镇,一连十几天吃不到一口饭,喝不上一口水,窝在垃圾堆里奄奄一息。
现在,就这么当上老大了?
回想起自己误打误撞救了被仙人跳的周国厚,认识了三姐,意外的花了阿梅的脸,又砍了阿狗,逃到了茂丰,救了榔头……
往事的一幕幕,好似放电影一样,在眼前闪现,王浩感觉有点不真实。
他来到卫生间,洗了把脸,脱掉上衣,看着镜子里,那瘦削的身体上,一道道可怕的刀疤,想起就在这里,自己好像是个疯子一样,一刀刀地砍向了红中。
鲜血喷溅,染红了双眼。
短短几个月,自己竟然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双手沾血的黑帮老大。
三个月的时间,要守住从斧头帮手里刚刚抢过来的石龙镇,从一片混乱做起来,这,不是光凭不要命、下手狠,就能做到的。
骨子里,王浩还是一个从农村逃出来的少年,经营好石龙镇,比守住石龙镇,要更难。
……
“榔头哥,救命啊榔头哥……“
榔头刚脱了裤子,黄毛就踉踉跄跄地跑了进来,扑通一声,跪在榔头的面前。
榔头眉头一皱,推开坐在腿上的女人,不耐烦地说:“操你妈的,你他妈哭丧啊,没看老子正忙着么?”
女人起身,用手捂着前胸,抓起沙发上的裙子和内衣,拎着高跟鞋,光着脚丫,走出了皇城夜总会的包房。
榔头提起裤子,烦躁地点燃一根烟,问道:“操,你他妈的咋了?”
黄毛鼻涕一把泪一把,一边哭着,一边跪爬几步,来到榔头的面前,说:
“榔头哥啊,王浩那小子也太猖狂了啊,把我痔疮都打犯了啊,打狗还得看主人呢,这打的是榔头哥你的脸啊……”
榔头抬腿,一脚把他踹了个跟头,骂道:“你他妈的会实话么!滚你妈的。”
黄毛挣扎着爬起来,哭哭啼啼。
榔头把手里的烟戳在烟灰缸里,骂道:
“你他妈的就是个废物,手底下百十来号人,对付不了王浩一个光杆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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