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万遥凑过去,分享照片道:“看,拍到了雪山。”
程青盂看了眼,只略一点点头。
万遥倒是不气恼他的冷淡,只收回手机说道,“你随时都能看见这些,肯定也觉得烦了吧?”
倒也不是。
程青盂在心底想。
分情况吧,若是他独自来这里,自然没心思欣赏这些。也不知道是不是今日身边多了她,这常年如一日的景也多了几分姿彩。
古城里的建筑大多时红墙墨檐,屋檐的四角挂着或红或白的灯笼,墙角种满了花花草草,三角梅最是枝繁叶密。
万遥一路走一路拍照,偶尔也会停下让程青盂帮她拍上几张游客照。只不过拍照技术烂似乎是所有男人的通病,他随意举起手机俯拍过来的刁钻角度,即便是又高又瘦的万遥也扛不住。
她兴致乏乏地搓了下眉尾,删去那几张实在见不得人的照片。
“我们去吃饭吧?待会再逛逛就当消食了。”
她提议道。
“想吃什么?”程青盂问。
“你问我啊?”万遥不自觉地皱眉,小脸瞬间垮下来,“你不是导游吗?给推荐推荐啊。”
程青盂:“我什么时候又成你导游了?”
万遥勉强一笑继续往前走。
行了,当她没说。
程青盂没什么表情,两步走到她的身边,又问:“特色菜吃过没?”
万遥不免翻了个白眼,你说呢?
程青盂读懂了她的表情,也对,她从拼团去香格里拉开始,基本上都与他同吃同住,到了央珍的民宿不是盒饭就是泡面,哪有时间去吃特色菜。
“我对饭菜不挑,所以没啥推荐的。”程青盂接着说,“不过之前跟吉兴他们去吃过一家,菜品还挺丰富,你想不想去试试?”
“都行,我也不挑。”
万遥神色认真。
你还不挑?
程青盂腹诽。
为了不引起没必要的唇枪舌战,程青盂自然没说这句话,抬手指了指右边的巷子,“往这边。”
万遥一路都在敬佩这男人的记忆力,弯弯绕绕的街道竟记得分毫不差,最后顺利来到他推荐的那家店。
两人刚刚踏进店门,服务员就迎了上来:“请问几位?”
“两位。”
服务员用手引了引木楼梯的位置,“正好有空出来的两人桌,上楼就会有人接待你们。”
万遥点点脑袋,又提着裙摆上楼,程青盂就跟在她的身后。
两人桌的位置都靠在阁楼的床边,往外便能看见古镇的青石小道,屋檐下坐着些排队候食的游客。
服务员将菜单递了过来,万遥看都没看一眼,直接推到了男人面前。
人在港综,我只想搞钱! 透视神医在都市 漫长的雨季 末世我是丧尸想干啥就干啥 港娱:功夫之王 娇娇小姐是大佬 随机人生:在万界穿梭的我 歌曲致郁,关我治愈歌手什么事? 原始征程 天下拢共就这点钱,你用了八成? 当九命猫妖开始快穿,她杀疯了 nba历史最强球员 温得和克之秋[先婚后爱] 卷王魔女从不认输 永恒主宰重修 快穿之我的潇洒人生 穿成八零军嫂,炮灰女配开启逆袭 抄家提前开溜,我搬国库逃荒末世 契神兽,炼神丹,众神膜拜九少爷 修仙:我的金手指会刷新
一个两千年后的灵魂,穿越到了公元前260年赵孝成王丹的身上。为了摆脱将来沦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垫脚石的命运,赵丹决定还是把这个统一天下的担子放在自己肩膀上好了。但在那之前,赵丹得应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此时此...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
她,是21世纪鬼医圣手苏璃月,活死人肉白骨,千金难求她出手!一朝穿越成被发配尼姑庵的战王府弃妃,没被毒死却险些被呛死,更有邪火作祟,上岸便遇美男。你若乖点,我便对你怜香惜玉些。苏璃月挑起美男的下巴,一整个生吞活剥。什么,渣夫得胜归来就要另娶?看她怎么一身海青斗绿茶。皇家人找茬?看她不掀翻整个皇朝!什么?她竟还喜当娘?两个萌宝,一个能御兽,一个断吉凶,护起短来还奶凶奶凶!后来,绿茶女翻车了,白莲花被打脸了,整个京城都被搅合得天翻地覆,而从前那个暴戾冷情的战王爷竟摘下面具,露出那夜那张美男脸,自觉跪起了算盘。众人惊王爷不要白月光了吗?战王含泪爆吼都给本王闭嘴,王妃才是本王的白月光!两萌宝摇头渣爹,回头已晚,娘亲已在议亲。...
娇软撩系主神疯批病娇男配一见钟情甜宠1V1都说男主是女主的,男配是大家的。手拿虐文女主剧本的温欣毫不犹豫扑进深情男配的怀里,那边的男主,你不要过来啊!甜甜的爱情不要,傻子才去找虐!霸道忠犬少爷拽着她的手腕,眸光猩红不许去找他,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头来看看老子?君夺臣妻,狠厉暴君将她禁锢在龙椅上,痴迷地摸着她的脸天下都是朕的,夫人自然也是,对不对?魔种徒弟一剑刺穿师父的心脏,笑得好不乖巧师娘,说好的你永远都不会离开弟子呢?糙汉双手颤抖地抱着漂亮的知青小娇妻,恶狠狠地说你敢跟老子离婚试试看?温欣总是很无奈地亲着这粘人的大狗狗乖,别闹,回家了!...
风寄灵,一朝穿越成了被毒哑被下药的侍郎府小姐,性如烈火的她,怎肯任人摆布,太监了狗男人,火烧宅院,搅得人仰马翻后,一个不注意,滚落山涧。送上门的美少年,正好用来解药。一夜情浓,风寄灵竟凭空消失了。五年后,为了一株宝药,二人再次相遇。彼时,美少年成了位高权重的王爷,豆芽菜少女成了单亲带娃的女医。王爷,你这长相,丑帅丑帅的,要不要我给你做个微调。某王爷冷笑,撕掉脸上的面具,抱起身旁的小崽子。现在再看看,是本王帅,还是我们的儿子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