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起初沉秀才不死,春晓每天的关注点就是自家爹爹又奇葩出了怎样的新高度。
如今沉秀才死了,春晓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沉大的身上,才发现自己有个多么勤劳朴实、吃苦耐劳的好哥哥。
哥哥他长得一张不食人间烟火,冰山雪莲一样高冷的脸,但是打洗澡水,端洗脚盆,灶台下面烧火,灶台上面煮红薯,河边洗衣服,样样能干,从不抱怨。
最重要的是,虽然哥哥看起来冷冰冰的不近人情,但被窝是真的暖和啊!
自从和春晓睡一个被窝后,沉大才发觉春晓喊冷不是喊的假话,晚上往被窝里面一钻,哪怕才洗过澡,脚丫子也是冰冰凉,只能揣在怀里,慢慢给她焐着。
这个冬天,沉大偶尔进山打猎,偶尔凿冰捞鱼,偶尔做陷阱捉鸟,偶尔去镇上转几趟,带回一些米面,日子竟然就这么糊弄下来了。
开春了,春晓摸摸自己健全的手脚,甚至有了些肉的脸颊,惊奇于沉大的荒野生存能力。
沉大拍了拍春晓的肩头,递给她一把锄头:“今天翻完着这片地,过两天再把种子播下去。”
春晓还处于劫后余生的喜悦当中,接过锄头便二话不说,抡圆了胳膊,开始干!
跟着哥哥下了几天地,干了几天农活,春晓又彻底成了一条死狗。
偶尔做个一两次还行,天天这么高强度翻地锄田,春晓觉得自己要抢救一下。
好在沉大似乎也没打算让她一直跟着后面干农活,晚上回家看到春晓又露出那种哭唧唧的表情,便猜到了她的想法。
由于开春冻疮愈合又结上一层茧子的手指掐了掐春晓的脸蛋子,沉大看着将脚丫往他肚子里揣的春晓,心头痒了痒,缓缓道:“明朝你不用去了,午时做好午饭,带去田里给我送一回就好了。”
秀才不以种地为生,所以分给他家的地都是比较荒远的,赶不及回家吃午饭,之前兄妹俩中午都是啃干粮的。
春晓连忙点头如捣蒜,迫不及待,又假惺惺地细声细气:“都听哥哥的。”
沉大低着眸,起身吹了灯,将罕见的笑容藏在黑夜里,“好了,快睡吧。”
虽然说开春了,但是倒春寒还是很冷的。
不过兄妹俩光荣的都长大一岁,春晓十一岁,沉大今年十二岁啦。
老旧但是十分结实的木床上竖着两个被窝,灰扑扑的那个是沉大的,颜色稍微新一点厚一点的是春晓的,两兄妹一个睡在床头一个睡在床尾,是只要春晓偷偷把脚丫钻到隔壁被窝桶,就能踹到她哥暖呼呼的小腰的距离。
这一年的新年,由于老秀才新丧,加上家里穷,兄妹俩都没有过年,只是意思地在除夕那天,沉大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两块铜板,交到春晓手里,说是压岁钱。
春晓当时简直震惊,家徒四壁,她哥竟然还藏有私房钱?
直接导致春晓后面一个月,鬼鬼祟祟把墙皮都抠破了,就为了找到沉大的小金库,直到在沉大破草鞋的鞋垫底下翻到一个铜板,才一脸嫌弃地将铜板再放回去。
沉大此时掀着单衣,将春晓的脚丫子裹在自己的肚皮上。
冬天天黑得早,春晓估摸着现在才六点钟,外面已经是黑咕隆咚的了。
看着一片漆黑,春晓睡不着,将自己埋进被窝里,翻个身看着对面被窝里面沉大盖不住的脚丫子。
“哥哥,你说,咱俩会一直这么穷下去吗?”
春晓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去修仙了。
黑暗里,沉大的呼吸浅浅的,嗓音带着天然的凉意:“不要多想。”
春晓将脑袋一整个钻进被子里,脚丫子晃了晃又抽回来,今天一整个就只吃了一顿饭,还干了许多话,沉大的肚皮都饿得瘪瘪的,刚刚她还察觉到他肚皮咕噜噜在动。
“不知道王家的腊肠,吃完没有。那么多的肉,他们一家子,吃得完吗……”春晓的小枕头上,全是她做梦流的口水,长这么大,从没有这么馋过。
“哥哥,你说,肉包子是什么味道的?”春晓扛着锄头回家的时候,看到隔壁冯婶的小孙子抱着一个肉包子,坐在门口啃。
沉大也想到这个妹妹蹲在自己墙根,看着一个小孩啃包子,稀里哗啦咽流口水的样子。
沉大翻了个身,用屁股对着她,也不讲话。
哥哥一旦不理她的话,多半是生闷气了。
春晓在被窝的热气里面拱了拱,想象自己是个拱红薯的野猪,“哥哥,我好饿。”
虽然沉大已经尽量将自己的口粮省给春晓了,但是也就是叁分饱和五分饱的区别,春晓好怀念那个米饭自由的时代。
女配她只想上床(快穿) 三人床 (末世 骨科高H) 成为乙游女主后天天被肏(NPH) 勇者退休以后(NPH) 暗恋[校园 1v1] 床下不熟(高干,H) 跟死对头上演AV扮演游戏(1V1高H) 穿成男主白月光(快穿,nph) 潮晕(1v1强制爱) 把哥哥当成男神啪了以后【校园H】 骑蛇难下(双) 她好想要(婚后高H) 总有人想独占她(女尊 npH) AV拍摄指南 靡靡宫春深(1V1糙肉高H) 爱意收集攻略(H) 心肝与她的舔狗(校园H 强取豪夺) (快穿)插足者 玩物的少爷们NP 合欢功法害人不浅(NPH)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时间这个词是人创造出来的,但掌控不了。时间是一直向前的,你确定真的能回到过去吗?当你真的能回到过去,你会当你一个旁观者,还是同陆祯一样去改变不满意的地方?...
为自己的新书广告一下,为一部都市类型小说。有如下几种方式能找到,在本浏览页把尾数替换为85220。或点击作者博客,可以找到。或在搜索栏中搜索。或在首页白金作者推荐栏中,可以找到。手头上有闲票的哥们,不要吝啬,帮忙投上票,不胜感激。...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