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抵达首领居住的矮楼,南廷觐直接将千茴抱起来,越过一大截台阶,再牵着他继续往里走。
矮楼有完好无损的两层,下面是议事厅和客厅,上面是卧室,遇到楼梯,千茴又是被抱上去的。
他搂着南廷觐的脖颈,小声说:“其实我可以自己走的……”
就是肯定会比较慢,千茴练习了蒙眼走路,确实没有尝试过楼梯。
南廷觐一言不发,千茴又悄悄问:“还有别人在吗?”
片刻后,他被放了下来,南廷觐回答:“没有。”
千茴把布条小心翼翼拉开一点,这里果然只剩他与南廷觐两人。
他取下布条,好奇环顾四周,又被领进了一间屋子。
趁着没人,背包拉链从里面打开,憋了一路的几只植物纷纷探出头。
胡萝卜胆子最大,跳下地面左顾右盼,玉米和辣椒紧随其后。
千茴叮嘱它们谨慎些,问南廷觐:“那只被关起来的植物去了哪里?”
南廷觐指着窗外的一个方向:“沿小路往前,最高的楼旁边。”
那边平时用来存放杂物,还剩两三个房间空着,能安排的客房只有这一处。
胡萝卜跳上窗台小心张望,大致记下路线。
见它一副马上就想去的样子,南廷觐又说道:“现在不行,等天黑。”
小路沿途没有照明的路灯,到时更方便藏匿。
胡萝卜勉强应了一声,回到千茴身边。
千茴把背包放在茶几上,几只植物讨论着要如何偷走笼子里的异植。
伪装药水还是得带上备用,玉米记得千茴可以买那种让人沉睡不醒的喷雾,就和偷含羞草那次一样,应该很简单。
但实际上,把植物救走之后才是最关键的,它们对那只高级异植不熟悉,万一不太配合,弄出什么动静就不好了。
玉米挥着拳头,表示不用担心,实在不行打晕了就好。
千茴没有参与植物们的讨论,他在屋内走了一圈,伸手摸一摸茶几和窗帘。
他这还是第一次见到人类正常居住的地方,不像在植物小院的时候,房间被用来放东西,睡觉得去后院的树下。
以前南廷觐在森林里的石头小屋,千茴也进去过几次,但里面空间很小,和这里也很不一样。
窗户能一眼望到外面,偶尔有几个人类的身影从远处经过,千茴怕被发现,及时离窗户远一些,没有逗留太久。
随后,他来到南廷觐面前:“谢谢你。”
要不是南廷觐让祁越留下,那只高级异植恐怕没办法救走。
千茴双眼亮晶晶的,忍不住伸手抱住南廷觐。
南廷觐扫了一眼茶几上的植物们,抬手抚摸千茴的发丝:“饿不饿?我让人送晚饭过来。”
已经快晚上七点了,外面的天色渐渐暗下来。
千茴没吃过人类的“晚饭”,闻言更加好奇,点点头:“嗯。”
墙边的矮柜上放置着通讯器,南廷觐联系了下属,仅过去十多分钟,一整箱饭菜就被送了过来。
傅先生,迟来的深情比草还贱 盘点:开局妇好,震惊各朝 宠妾灭妻?重生后渣夫跪求复合 攻略失败,她抱着奶瓶杀回来了 恶女为皇,天下震荡 打通古今,想不暴富都难 命运游戏:最高难度通关修炼之塔 从化身桃木法剑开始斩妖除魔 迟浅浅贺霄恒 混沌剑尊 被判无妻徒刑,冷少跪地求原谅 弄春欢,九皇叔日日欺宠 离婚后,她放弃白月光哭着求我回来 二嫁豪门,被偏执竹马宠上天 大国军工:我为祖国献核弹 如此你总该满意了吧……姐夫池卿欢江衍尘 寒门废婿 逆天荒帝 凌云天途 官方说,游戏要降临了
叶云,本是一小小的外卖员,却因为自己没钱,女友为了钱跟别人跑了,自己也被疯狂羞辱。幸好获得万界外卖系统,从此送外卖可以获得李逵的怪力,送外卖可以获得全球限量跑车型摩托。从此叶云开始骑上了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开始去外界送外卖到处装逼的旅程。...
一朝穿越,她从杀伐果决的女特工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国公主。被贬低,看不起,被冷藏,人生一落千丈。破案,她初露锋芒。练兵,她霸气侧漏。自此,人生走上巅峰。可,身后啥时候多了个大将军做尾巴还甩不掉了?轩辕墨姑娘,欺负了我是需要负责的,你不知道?离若负责?没门,大不了让你欺负回来!...
全能大佬盛姒继承了祖传的农场后意外穿越成了农家恶婆婆,糟心的是他们正在逃荒的路上,没吃没喝。盛姒倒是不怕,列祖列宗保佑,随身农场良田百亩,瓜果飘香,吃喝是不愁的。可头疼的是一群不省心的儿女。大女儿唯唯诺诺,被夫家厌弃。大儿子重男轻女一心想要生个儿子。二儿子两口子加起来一万个心眼子。三儿子傻,四儿子哑。小女儿刁蛮任性,眼瞎心盲死活要嫁给个渣男。倒霉的盛姒也有运气不错的时候,意外救了个男人,居然是个神秘大佬。面对穷追不舍的男人,盛姒表示咱俩不配。许望安微微一笑你是女人,我是男人?怎么不配?你克夫,我克妻,天生一对,天造地设,天长地久,天天在一起...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