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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也太好吃了,要是能吃上干米饭,让我马上死也愿意。”
“你去吧,我可要多杀几只丧尸,多吃几碗干米饭。”
“不不不,我开玩笑的,我明天可以杀一百只!”
百姓的快乐就是如此简单,吃饱穿暖,就是顶顶幸福的事情。
真的吃过皇帝贡米的祝琳琅,细细品味大米的味道,百姓只是觉得大米好吃,她能尝出大米与他们世界大米巨大差异。
就算是庆国最好的大米,相比这一碗,更苦、更干瘪、更喇喉咙。
“这可是经过一代又一代挑选出最优秀的种子进行培育,当然好吃。想要更香的大米,就挑选有香味的品种培育,又在后代中挑选更香的种子再次培育,这样培育出来的种子更稳定。
我们还有吃起来糯的,还有更粘稠的,还有细条形吃起来更弹牙的,太多大米品种,一晚上都说不过来。”
还有一种就是兽界大陆大米和仙界的灵米,不仅好吃,而且好蕴含着对人体有好处的气体,但产量不多,还没收割已经被人预定走。
所以林歆欢超市里的大米都是批发来,一斤一块到十块不等,这次她拿来的是神山镇家庭最常吃一斤2.5的D市大米。
衙府能住的地方不多,祝琳琅又向林歆欢买了几顶大帐篷,让大家挤着先睡,即使帐篷里大家头挨着头,脚挨着脚,在梦里,脸上笑容都没放下过。
林歆欢回到现代,扑到大床上:“好幸福,感谢国家爸爸。”
也是因为Z国领导和军人的保护,让他们每一个人能过上平常、简单、幸福的生活。
在神山镇。
“嗡嗡,本,嗡嗡嗡。”
林歆欢眼睛都没睁,不耐烦的挥开耳边烦躁的蚊子声:“烦死了,烦死了,怎么快冬天了还有蚊子!蚊子声音还有点耳熟。”
意识渐渐清醒,发现,当然耳熟了,不就是白毛的声音嘛。
“林歆欢起床了,太阳太晒屁股了。”白毛模仿报时鸟闹钟,从小屋子里进去,又出来:“起床,太阳抬屁股了。”
然而林歆欢房间并没有报时鸟闹钟,白毛的小屋子,是他自己的豪宅,悬浮在墙壁上,自己飞进,飞出,为了完成吴秀丽给他们的任务,拼了!
吴秀丽他们走之前,特地嘱咐白毛和鱼丸,监督林歆欢,不要让林歆欢起得太晚,睡太久对身体不好。
“妈,我又不是小孩子,怎么能让两个小动物监督我呢。”
“你呀,鱼丸和白毛都比你起得早,让他们叫你,比我嘱咐你更靠谱。”
吴秀丽很高兴看到现在这个有些任性的小姑娘,不像是刚来神山镇的林歆欢,懂事到极点,进退有礼,是个人人夸赞的优秀孩子。
但对于父母来说,孩子的懂事是件好事,但又不希望她太懂事,没人疼的孩子才会拿完美包装自己。
有他们在,林歆欢可以任性,可以肆意,他们爱孩子,所以不管林歆欢多大了,在他们眼里还是个需要大人照顾的孩子。
林歆欢之前听同学说过,他父母出门工作时,会嘱咐她,有陌生人来,千万不要开门,其实她同学已经二十岁了。
当时林歆欢非常羡慕,她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就被要求不要透露内心想法,必须做优雅的名媛千金,脸上带着面具般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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