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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不是人?!”
谢天行惊疑不定得看着碧绿的血液。
任笙并不回答,反而是自顾自道:“快给他喝下去吧。”
谢天行压下心中无数的问题,给清明喂服了下去。
“啊~”
清明发出了一声舒服的呻吟,只感觉腹中一股清凉的感觉迅速蔓延到全身,尤其是胸口处更是酥酥麻麻的,像是无数只蚂蚁在爬。
同时那一股凉意又是游走过四肢百骸,抚平了清明从小到大招人殴打留下的无数暗疾。
见清明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谢天行心中大定重新将目光放在了任笙身上。
“现在你可以说说了吧?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中间又有什么秘密?”
任笙先是沉默,不过可能真的是太久没说话了,此时身边有个人,不管是是善是恶,都按耐不住倾诉的欲望。
“如你所见,我确实不是人。”
第一句就让谢天行汗毛耸立,下意识得想要打开背后的木匣子。
任笙却仿佛没有听到这动静似的,空洞洞的眼眶对着天花板。
“我是慈宁村后山的一株小小人参,不记得多少年了,只记得有一天我突然有了意识,我开始感受到湿润的泥土,感受到温暖的阳光,感受到天地万物,雷霆雨露,日子就这样过了很久,我发现自己能从土里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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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里出来的那个瞬间,我变成了自己最想变成的样子,一个人,一个活生生,能自己控制双腿,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人。”
“我们草木成精,并不像野兽成精一般拥有强大的肉身,也没有书里说的可以飞天遁地,点石成金的本事,最多只是比平常人要健壮一些罢了,只不过我们同时还能拥有原型时的一些特性,比如我,我的身体对你们人来说,就是最好的疗伤圣药。”
任笙彻底陷入了回忆里:
“那一天,我刚成人身,走路还不太顺畅,被猎户留下的陷阱弄伤了腿,也就是这时候碰到了商奇,不过当时他年纪还小,马马虎虎的,并没有发现我血颜色不对,他救了我,把我从山上一路背到村子里。”
“刚到村子,我没有银子,也没有依靠,自然也就没有去处,是商奇站出来,说服他的父亲收留我,于是我就留在医馆里打打下手,他们也就给我一个住处,给口饭吃。”
“自那以后,医馆就成了我的家,也是从我来到医馆以后,看病的人就多了起来,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我变成人身的这具皮囊很好看,他们不是来瞧病,就是想来看我。”
任笙回想到这里嘴角都是不自觉得勾起一抹笑容。
“我是草木妖精的跟脚,在草木一道上自然是天赋异禀,医书上的许多道理一看便知,甚至能举一反三,很快就在医道造诣上超越了自幼学习的商奇,所以平日里为他传道解惑的人也就变成了我,在那时候的商奇还是少年心性,在学医空闲之余,也会偶尔送两支花,说上几句话,对上眼睛还会脸红,想想都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或许是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用古人的话来说,就叫近水楼台先得月,那时的我懵懵懂懂,也不清楚什么叫欢喜,但他对我好,我知道,我们就那样成婚了,那一天他喝了很多酒,他告诉我,他很小的时候就被长辈逼着读医书,喜欢什么都没办法追求,就只有我,是他喜欢且拥有的。”
“原本我也想一直陪着他,一直等他容颜老去,我就寻觅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怀念他在时的一切……然而世事无常,一场瘟疫,突然就是如同山呼海啸般来了。”
“那时的我怀有身孕,我们草木成精之后,也是能孕育后代,而且后代或多或少会继承一些奇异的能力,不过会随着一代又一代衰弱,最后变成普通人。”
“那一场瘟疫,村里很多人都死了,本来随着和商奇成婚变得闲暇的医馆又再次忙碌起来,只是那病,我翻遍了所有医书,都没有找到救治之法,商奇也是整日整夜研究,熬到头发都白了,我实在是心疼不过,便是抽取了体内一丝血液,混在了药引之中。”
“果不其然,服下混有我鲜血草药的乡亲很快就痊愈了,商奇很开心,问我是怎么做到的,我一开始也不愿意告诉他,怕他会嫌弃我的真身只不过是一株人参,不过实在架不住他软磨硬泡,还是将根底告诉了他,夫妻多年,我相信他能接受我。”
“然而他也没让我失望,不但没有介意我是妖精,反而更加宠我,每日端茶送水,生怕我摔着了,而为了照顾我的身体,他也定下了一天只能救一人的规矩,当时我也很奇怪,虽然放血确实会影响身体,不过每次放出来的血在我看来至少能救十人左右,还不至于如此算计。”
“这个规矩很快就引起了乡亲们的不满,在一次争吵以后,我和商奇的孩子没了,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那个孩子因为我每日放血,体内灵力不足以孕养,早已经是一个死胎了,哪怕没有这次争吵,也留不住。”
这时候谢天行忍不住打断道:
“既然你知道救治村民,就不足以孕养孩子,又为什么要救他们呢?”
任笙:“我自不至于为了救村里人牺牲自己的孩子,只是在我计算中,哪怕救好了所有人,也不至于丢了孩子,最多是刚出生时虚弱些,以我对药理的了解,不过几年就能让孩子恢复健康。”
谢天行又问:
“那怎么?”
任笙脸色陡然变得冷峻,咬牙切齿道:
“我每日鲜血他分成十份,仅用一份用来救人,另外九份都进了他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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