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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程!
江念姿脚步顿住,忽然想起她遗忘的事情是什么了。
这本书的男主,就叫沈程。
是江念姿堂哥的战友。
心中百转千回,江念姿嘴上却不忘记回答丁红梅。
“妈,堂哥他现在不想结婚,你跟奶奶就别逼他了,等他遇到缘分了,自己会主动去想的。”
“缘分?”丁红梅好笑:“军营里那一扎堆的全是男人,他能遇到个啥缘分?要真能遇到缘分,他也不会28岁还没结婚了。”
这个年代,28岁没结婚,已经算大龄青年了。
江念姿“嗷”了一声,若有所思。
丁红梅继续道:“你堂哥记恩,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可咱哪儿能要他的钱,没个爹妈张罗着,已经够可怜了,到时候别结婚的老婆本都没有。”
所以江鹏宇寄回来那些钱,丁红梅都给他存着,一分都没动。
这让江念姿听了,有些动容。
家里条件这么糟糕,要是换做旁人,早就惦记上这笔钱了。
可是丁红梅没有,她泼辣归泼辣,却很有底线。
两人来镇上,除了打电话给堂哥,还买了些东西。
江念姿看见丁红梅从腰带里摸索出一个油纸袋,翻了几转,才把钱掏出来,全是分分钱,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估计也就两块钱左右。
她手上布满皲裂的口子,因为常年在地里干活儿,口子里染上泥土,显得又黑又脏。
“妈,你买啥呢?”江念姿问。
丁红梅拉着她的手,笑嘻嘻地来到卖护肤品的区域:“妈给你买蛤蜊油,快冬天了,你上回买的,不是用完了吗?”
听着丁红梅爽脆的声音,江念姿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感受。
就好像心里突然塌陷了一块似的。
她从小就没妈,从来不知道被妈妈疼爱的滋味。
穿越到这本书里,虽然知道原主江念姿是个团宠,可她始终无法代入。
因为那像是偷来的感情。
她不是原主。
丁红梅爱的也不是她。
然而这一刻,看着丁红梅用布满皲裂口子的手去仔细数着钱,只为了给她买蛤蜊油的画面,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明明家里都穷成这样了,丁红梅却还惦记着买她要用的东西了。
怕丁红梅看见,她赶紧抬手擦了眼泪,瓮声瓮气地说:“妈,蛤蜊油不要了,奶一直教我学中医,我知道啥东西能护着脸。”
她一边说,一边拉着丁红梅往外走。
“诶,诶……”
丁红梅嚷嚷着,最后还是没有买成。
知道闺女是心疼钱,可把丁红梅暖心坏了。
江念姿一直在想,要怎么赚钱改善这一家人的条件,办法这不就来了吗?
她一直记着自己的主事业是格斗选手,却忘了自己还是名医鬼手呢。
以爷爷教她的中医术,赚点钱应该不困难。
江念姿是个行动派,就是这身体有点娇弱,一步三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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