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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里的酒楼,第一家自然是她之前露一手的那家。熟人好办事这是肯定的,更何况,她做菜的手艺是得到县城里广大食客认可的。
当谢庭宣和吴征带着蔬果来到县城里的时候,谢庭宣首先让人在街上摆了个摊。
李行和李墨白都跟她说让她搞个铺面,在县城里,人流量大,机会也就更大。
她本来是不准备在县城里开店铺的,又不是多缺钱,也没什么太大的意思。
店铺开在镇子上,不是太忙碌,离家也比较近。
总觉得,县城离家里太远了。
在这个交通不发达的时代,她是真的不想出远门。
出远门对于她来说,真的是太折磨人了。
她也不想和林予分开太久,她不想和林予相处的时间都没有。
本不想太过招摇,惹人惦记,奈何她的瓜果蔬菜太给力,无病无虫灾,个个都是精品。
今天林予被人欺负,她这个警钟会长鸣的!
也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并不自由的时代,她可以不要一些关系,可是她不能没有。
就算是为了林予和谢庭月往后多一些保障,有些事情,她还是得去做。
在这个封建社会,自己的命,始终都不在自己手里。
执掌地方生死大权的是县令,县令上面还有州府,这些人才是真正的掌握地方生杀大权的人。
虽说皇帝最大,可也是说天高皇帝远,离都城太远,皇帝还真不太好管。
带过来一车寒瓜,送给李墨白一筐,她又留了一筐之后,剩下的都拉去了李行的府上。
这车寒瓜,是她准备在县城留下名号的一个问路石。
县城里的几家酒楼,她只去了之前认识的那家和李行和李墨白牵线的那几家。
剩下的那些酒楼餐馆,她并不准备挨家过去。
所以吴征在李墨白的帮助下把摊位支在了李氏酒坊的门口旁边,真是还没开始摆摊,就借了酒坊的方便。
买酒的人就会经过他们的摊位,看到吴征他们一筐一筐往外卸货,还以为酒坊又要出什么新花样的酒了。
盖住菜筐的叶子一片片打开,露出里面又粗又长的黄瓜。
黄瓜的尾端都还挂着花朵,因为改良了牛车,减少了颠簸,黄瓜上的嫩刺都还在。
整齐摆放的胡萝卜,让人根本认不出它是胡萝卜。
因为这个时代的胡萝卜种出来,它是发黄的,又细又小。
她种出来的胡萝卜又粗又大不说,长得也很光滑。
可能丢在路上,一般人都认不出那是胡萝卜。
水份足,洗干净了直接生啃,它也是一个很好吃的小零食。
加上谢庭宣把多吃胡萝卜的好处写在了木板上,售卖的人只要会背她写的那些东西就已经足够吸引顾客了。
都知道吃东西能补充营养,这种卖个蔬菜还能卖出个新花样是他们所预料不到的。
首先她的东西品质是一级棒,个头也是个顶个的,新鲜也是真的新鲜。
其次她把黄瓜和胡萝卜都切块放在盘子里端着,先不说卖不卖,总之先尝尝再说。
至于能不能吃到寒瓜,那就看路过的人对胡萝卜黄瓜感不感兴趣了。
李墨白家的酒坊,在县城里繁华的地段,来来往往客流量非常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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