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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下意识想要点头,可仔细一想。
她跟丈夫开始,是完全的陌生人。
只不过他是她第一个男人,为他生了第一个孩子,所以理所当然认定了他就是她一辈子的归宿。
但这种关系,算喜欢吗?
“我,不知道。”女人再次陷入了迷茫。
叶轻并没有太多情感经历,也帮不了她,只让她慢慢思考。
在这里生活的女人长期思想都被压抑着,她们的脑子只有洗衣做饭带孩子,已经很久不会想事情了。
关于思考未来,将是她们接下来的一大课题。
洗完澡出来,因为叶轻没衣服穿,女人就用旧床单给她改了一条裙子。
结果做大了,像套了一条麻袋在身上,加上头上重新包扎的巨大蝴蝶结。
安时洋端详了一会儿,锐评道:“像一只大扑棱蛾子。”
秦楚枫踹了他一脚,安慰叶轻,“没事,咱也是最漂亮的扑棱蛾子。”
叶轻:“……”
谢谢,并没有被安慰到。
但她向来不会拒绝别人的心意,跟女人道谢后就大大方方出门了。
街道上人来人往,被狗咬伤的村民已经处理了大半,剩下一小部分挨坐在一处,手上脚上纱布都还在渗血,看上去惨不忍睹。
看见叶轻,他们眼中带着明显的闪躲跟恐惧。
闪躲是因为心虚。
毕竟只要叶轻作证,他们的犯罪事实就昭然若揭。
而恐惧则来源于小孩可怖的战斗能力。
真正在笼子里遭遇疯狗时,他们才意识到有多痛苦多无助,以往死去的女人们是多么绝望。
可叶轻却一个人杀了十条狗还毫发无损,如果要报仇的话,他们都不能活着离开村子。
想到这里,他们反而希望进监狱,起码有命在。
一时,不少人都愿意投案自首,坦白自已的罪行。
负责录口供的小警员还觉得纳闷,一扭头瞧见打扮得不伦不类,格外显眼的叶轻,愣了一秒后,高兴地走过来。
“小线人,听说你醒了,我们还商量着晚上去看你呢。
我是你的粉丝,能帮我签个名吗?”
叶轻看着递到面前的记录本,心想公器私用真的没事吗,但很快余光就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那是一个高大的中年男人,肩膀宽阔,背脊挺直,每个步子都迈得很稳。
叶轻曾经躲在暗处,偷偷看过他出警,抓犯人,如今金黄色的余晖洒在他头上,已经有了几抹霜白的痕迹。
“叶轻?”
闵局走到她面前,低头看着眼前的孩子,试着喊了一声她的名字。
“嗯。”叶轻应了一声,仰头也望着他,“警察叔叔好。”
警察叔叔。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正式互通过姓名,每次就算通话,叶轻也只是亲切叫一声警察叔叔。
第一次遇见,是冬日里一个值班的夜晚。
闵局在所里看文件,接到了一通电话。
“是警察叔叔吗?有坏人,在我们村口。”
当时孩子还带着奶音,可能是因为太冷,口齿有些哆嗦,讲话也不太清楚,问了好几遍才确认走货的地点跟人员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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